l321 wrote:在專案管理上 好像沒...(恕刪) 一般PM把專案拆成WBS,剩下的就交給各自的job manager。至於job manager要怎麼管,則純屬自行裁量了。不論如何,當時現場就我們兩個,他這樣的畫分,我沒異議,也沒成為衝突的原因。
台北会社員 wrote:那天我是這麼說的:「...(恕刪) 標記一下謝謝分享你的辦公室生活你們是平輩的話感覺他就是在忌妒你的能力了想找你麻煩,可是找了卻又尷尬被你反嗆...你覺得君改用てめえ的話呢?有比較兇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