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taiC wrote:
如果是無妄之災,我想...(恕刪)
這年頭
立法容易執法難
我也贊同酒駕肇事製人重殘死亡者應依死刑定罪呀
無耐看看現在的法條
無耐
zola wrote:
1829年英國也是認...(恕刪)
這是流放呀
清朝就有啦
hittaku0413 wrote:
合理?合法?
合法容...(恕刪)
中肯之說
讚~~
現在不比往年
是比錢多寡了
pesai wrote:
不知道為什麼,我有一...(恕刪)
不是在硬坳
我也贊同死刑更贊同定讞後執行
不過
有冤案在
這就頭腦不清楚了
像台灣最年輕的死刑犯
我看過很多相關文獻
只有一個心得
種族屠殺
而當時比他更泯滅天良者甚多
有的也逃過生死關頭
這問題追訴起來
應該討論的不止是法律而已
就算美國那麼民主的國家
還是有殺人魔等等兇手存在
個人覺得問題是出在教化
扯起來會更遠了
不扯
這裡憑啥叫閒聊版呢
davidmail wrote:
大家歪樓了嗎??
我...(恕刪)
歪一歪是這裡的習慣
嘿嘿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