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ybibi wrote:
我們大樓最近也收到這份單子...
我們是兩年前因一些原因才有管理委員會...沒成立管委會之前都沒收到過...
想請問一下:
1.這個是執行面的問題嗎..明明是同棟大樓,之前沒有管委會就不會收到,
有管委會之後就會收到...(是只因為有管委會就有主委,有主委個人就找的到人開罰?)
這樣的法律不是會讓民眾反而更傾向不要去組管委會,
這種法律是真的有辦法減少火災發生嗎.. 還是只是圖利到特定集團或是流於形式主義..?@@
(對了看前面大大說六樓以上會列管,請問是有包含六樓的公寓嗎)
2.看前面大大回文,基層消防隊員真的也很辛苦...畢竟一個人負責那麼多區域...說真的也
只是被逼的...至於消防設備士...我真的之前都不知道有這種職業存在.....
...(恕刪)
你的私信我有回了
另外如果這張單子真是公務機關開立的那也是有可能滴
以小弟為例
小弟管區的資料是上一屆交給我的
而上一屆的資料是上上屆交給他的
因為小弟生性膽小,我不是很信任之前的資料
所以小弟在自己的管區用步行的方式把所有的房子住址樓層數全部登記起來重新管理
我剛講的是20年前沒有google map或衛星電子地圖的年代
所以當時小弟就碰到非常非常多抱怨,諸如之前都不用為啥我當管區就要檢查之類的怨言
但是以現在的民情
如果發生個火災燒死人,可能就有民眾跳出來說消防隊沒來檢查我的大樓
管委會的問題只在於主委他是代表人,在法律上他可以當被告
如果沒有代表人那就發函給區公所的地政部門提供所有住戶資料,一張張開
對我們來說只是方便和麻煩而已
有沒有辦法減少火災發生?
當然是不行,所有的消防設備都是火災發生後才發生作用
但是有機會減少傷亡
6樓是有包含的
但是如果沒有消防栓設備和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問題其實就非常非常單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