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真可憐走路還要注意車子人行道不足加上法治不彰占用人行道騎樓嚴重只好走上馬路其實若走在人行道何須注意車子,就照以前習慣即可政府說的是走在馬路上因為要注意車子,所以要和車子逆向靠左所以走人行道(即是沒汽機車的地方)靠右走馬路和汽機車逆向即可解決
tigerliu wrote:面向來車靠邊走...(恕刪) 唉 這麼簡單的「走路原則」為何路上還有一堆堆人(10人遇不到1人)都要靠背後靈的庇蔭走運在走路...靠右走若被 後面來車撞到...師爺的開釋 因注意而未注意(3好+1好)靠左走若是被 面向來車撞到 師爺的開釋就是蓄意謀害殺人的罪加刑責 差很大 不可不慎走路真是一門學問不是生來就會走路的90%的人群盲目走法那是不用腦開眼的閉眼走法。
pooqoo wrote:如題...(恕刪) 在大學時加入童軍團進行hiking時, 看到美國童軍手冊就說明hiking(公路旅行)時靠左走, 可以看到來車, 行走者也有反應時間, 反之, 靠右走, 誰撞你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