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蠻無解的
我只能說, 這是台北市的重要財政來源
之前有許多案例, 運匠, 騎車的, 坐在路邊吃便當的, 丟狗大便的, 丟在外換的尿布的, 都被罰
隨手亂丟垃圾的(他們說垃圾桶設太少了啦), 丟在別人車上的, 丟在遠離垃圾桶的地方, 全都不會有事
垃圾不是你的, 這條路大概沒辦法了, 就想拿去報案, 大概證物也不在了吧
北市環三字第09131667601號公告
事項三:「廢棄物不得任意棄置於地面,非行人行走期間飲食或活動產生之廢棄物不得投置於行人專用清潔箱或其他未經指定之處所。」
很多就依據這條說你騎車丟垃圾就要罰你
即使是行走期間產生, 為了不亂丟, 騎車一起帶走, 看到垃圾桶拿去丟也一樣被罰
但是環保局其實根本不能舉證, 是非行走時產生的, 只是少有人會去針對這點訴願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ZC1DHcggJXgJ:www.appealold.taipei.gov.tw/online/service07_01.aspx%3Fid%3D829%26term%3D906,063+&cd=1&hl=zh-TW&ct=clnk&gl=tw
以上是丟便當盒, 受害人不服, 提起訴願, 環保局舉證不足的案例之一, 雖然不是騎車
如果你有閒, 可以試試看, 雖然因為你垃圾是丟在垃圾桶外, 這又是另一個問題...
我想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碰過車上被丟垃圾, 以前我也會好心拿去垃圾桶丟,
現在我也是不發一語踢下去, 亂丟垃圾的是那個人渣, 與我無關
(放到別人車上...這就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了...別這麼做)
在台灣遵守規矩的, 真的會被當笨蛋, 一堆路口行人習慣闖紅燈, 旁邊警察也視若無睹...
問心無愧就好了, 其他管他去死
那天我帶小朋友在那邊逛街,逛了一陣子後經過我停車的地方時,發現有個人手上拿著手機在那邊看來看去的.
我也沒什麼在意,但是我靠近我機車時,看到有包小塑膠袋就是那種早餐店用的那種.
我就過去拿了起來看裡面還真是吃完了的早餐盒,我就拿在手上想說等會經過垃圾筒時再丟進去.
結果我抬起頭時看到我機車上的後照鏡時,發現那個拿著手機的人用手機對著我好像在拍照或錄影似的,
我轉頭過去看他時,那個人就快步離開了. 我本來也不在意,
後來才想到他是不是在那等著拍我隨手丟垃圾的樣子呀,因為那時環保檢舉達人擋車的事才過沒多久.
還好那天我是帶著小朋友,想說要當好榜樣,就拿在手上想等經過垃圾筒時再丟,
不然就我一個人時,我還真有可能的隨手就丟到一邊咧!
為了這事我還打過1999去反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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