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加藤鷹 wrote:
要送錢。別被人挖洞推...(恕刪)
哀....說來說去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真的沒貪小便宜阿!!!


她一個月的薪水是按正常勞工給的!!!
當初根本不知道她是非法的!!! 這一年間還給她加過薪水!!!
任她要求東要求西的!!!
如果知道他是非法的我就不用看他臉色!! 怕他不做了阿!!!
所以真的不要誤會我是貪小便宜!!!真的是本勞難請阿!!!


台灣加藤鷹 wrote:
要送錢。別被人挖洞推...(恕刪)
argo12 wrote:
如果當初僱用她已盡查證之能事,可以試看看訴願、行政訴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