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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小黃幹譙過幾次?


千年之夢 wrote:
剛剛我站在T字路口斑...(恕刪)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通常報上這條就夠他爽了!!
另外行人在斑馬線是有絕對路權!!絕對哦~~不管紅燈不紅燈!!

咱們中華民國法規就是規定這樣.......

千年之夢 wrote:
剛剛我站在T字路口斑...(恕刪)



嚇我兩跳

剛剛看標題的時候 沒看到"譙"這個字


我是新一代的句點王

千年之夢 wrote:
我修養算好的,司機譙完後我是不太爽但也沒回他三字經,我走到旁邊去,沒想到司機開車下來走到我面前要堵我,這樣會不會太超過了點?

剛好左邊口袋裡放者一根棒子,左手掏出來棍子換到右手準備一下

司機還在碎碎念,喔~~ 不過不敢罵髒話了

他說:只有你會拿傢伙啊欠打啊?沒事身上帶這種東西幹甚麼?( 瞬間變成警察?)

後來我就看看手表有事情沒時間吵架,趕快閃人



你不是趕時間,你是害怕!

他都已經問候妳媽了,又下車走到前面賭你

都這樣子了

還默不吭聲

千年之夢 wrote:
剛好左邊口袋裡放者一根棒子

什麼棒子隨身放在口袋?
POKI棒?
銀河王 wrote:
你不是趕時間,你是害怕!

他都已經問候妳媽了,又下車走到前面賭你

都這樣子了

還默不吭聲...(恕刪)


問候你媽你就要回罵三字經?被罵三字經你就要動手踹車門打他?

動手的先輸你懂不懂啊? 網路上都講都一口好嘴砲...


皮老闆‧喜來登 wrote:
什麼棒子隨身放在口袋?
POKI棒...(恕刪)


火柴棒吧



皮老闆‧喜來登 wrote:
害怕沒有什麼不對
害怕跟憤怒都只是情緒罷了
在有法治的社會上
害怕而守法要比憤怒而違法的人容易生存的多了
要是不管法治
可能還等不到動手
千年已經被小黃輾了過去了
...(恕刪)


老闆講話就是不一樣打人可以不犯法的話 誰不想用棍子往他頭上狠狠敲下去?

害怕沒有什麼不對
害怕跟憤怒都只是情緒罷了
在有法治的社會上
害怕而守法要比憤怒而違法的人容易生存的多了
要是不管法治
可能還等不到動手
千年已經被小黃輾了過去了

千年之夢 wrote:
火柴棒吧


還沒下雪你就出來賣火柴了喔?

千年之夢 wrote:
剛剛我站在T字路口斑馬線上準備等綠燈過馬路,一輛小黃迴轉過來硬是要停在斑馬線上硬把我擠出去

不太爽跟他講說這裡是斑馬線

結果他回我 乾XXX 五字真言


台灣的小黃,素質好的,很好...

素質差的,比流氓還不如,何必計較呢??
建議等紅燈

還是退回人行道上

過馬路搶第一

又沒獎金拿

萬一遇上..

再多錢也享受不到







有空看一下

國家地理頻道《行騙天下》

全世界都一樣

觀光客想玩樂

就找小黃問



當然被騙錢

上當的機會非常高








小弟堅信本國司機的素養

至於那些敗類就交由法律來制裁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當初那位友寄應該要碰到這些混蛋才對
好像馬路上他們最大一樣
真的,過馬路還是在"人行道"上等比較好,不管有沒有法律規定,命只有一條,
有些轉彎車輛是有視線死角的,不管是被AB柱擋到,還是腦子被草包擋到,
但是樓主例子的計程車真的是霸道了!



如果樓主大的標題是你幹譙過小黃幾次,那我就有很多可以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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