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在上班的途中,家附近的一個下坡路,看到路邊有兩個人猛揮手叫大家騎看一點,在往前十米就看到倒了三台機車,打滑物質又是散布在機車道。
高雄的民眾遇到這種事情大多打110,所以大多是警察先到場,通報消防隊,如果是油性物質常常是告知無法處理而回決,然後警察就會再通知清潔隊或里長,看看有沒有木屑可以覆蓋,所以在119報案中心的人員處理上,高雄和台南就出現很大的差別,所以可以向上級反應看看,尤其像赤子大大的照片和用水量應該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和說服力。
我是覺得有些目前無法解決的事,就是要多利用民間的資源,像救狗和民間愛狗團體合作一樣,如果台南是這種情況,那就是平常搜集一下轄區內有什麼地方可以取得木屑和沙子的。
清明時節火紛紛,消防隊員累死人,燒草火警跑到死,上週燕巢就已經燒了至少三次,之前有一次到台中清水作客,和朋友出去逛也是遇到到燒草火警也當是下脫下櫬衫,拔下樹枝幫忙打,在那種山坡上真的很難打,地陡難行,又有很多樹枝和雜草擋路。
我在想 … 最後一線 … 就要出動國軍化學兵了 ??

這個時候,比兩件事
1. 誰比較會推責任 => 贏的人沒事
2. 誰比較有良心 => 贏的人留下來做事
哎 …
感激板主的用心,好心一定有好報!
mouthwood wrote:
不叫消防 、 不叫環...
1. 誰比較會推責任 => 贏的人沒事
2. 誰比較有良心 => 贏的人留下來做事(恕刪)
感慨萬分..之前局裡面來了一紙公文..凡是捕獲保育類野生動物..
包含眼鏡蛇.龜殼花.青竹絲..鎖鏈蛇
說到鎖鏈蛇...這種蛇...沒幾家醫院有血清.大家千萬不要惹..遇到就CALL--119吧

都要通報主管機關縣政府農業局處理..
真正該抓狗的是清潔隊.
真正該捕蜂捉蛇的單位是農業局
可是大家知道嗎?
農業局根本不甩消防局..根本不願意處理..叫119自己看著辦..耶?到底誰才是業務主管機關啊?

到最後消防隊員都好頭痛--
怎麼處理?保育類耶..
0.農業局派人帶走?
1.殺了煮蛇肉燉蛇湯吃?
2.就地正法?
3.交給報案地點的民眾?
4.覓地放生?
5.放在分隊的蛇籠放到死放到發臭丟棄?
0.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1是違法又殘忍的行為.赤子可不幹

2.也是違法又殘忍的行為.赤子也不幹

3.交給民眾也是上述那兩種遭遇..行不通.

4.赤子選擇放假開車載著可憐無辜的蛇蛇載到無人跡的荒野(不會接觸到住家的野外)放生..
5.若是赤子沒有實施4步驟.....蛇蛇最後的下場就是1和5...(其他同事不像赤子這麼吃飽太閒)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b2009 wrote:
搞不懂...為什麼要叫環保局呢?.....環保局本身也沒清潔用具.......要找就找清潔隊或是鄉鎮市公所裡的環保課來處
理吧!......叫環保局的來真的不能做啥.....環保局的權責是當現場有污染行為人時就就地開罰並督促行為人處理污
染後的動作......並不是什麼就叫環保局來就行的通的!.......當環保局是萬能的單位喔!
赤子沒有責問的意思..只是請想一想..
今天清潔隊是環保局管的沒錯吧?
赤子不能理解..為甚麼清潔隊是抓狗和清掃街道主管單位..
憑甚麼...當消防隊是應該幫他們處理的嗎?
火大在於...憑甚麼...明明已經到達現場..卻只會推給消防隊..自己拍拍屁股走人..這樣對嗎?
將心比心..
如果你( b2009 我知道你是環保局人員)
今天接獲民眾檢舉--來到一個燃燒廢料造成空汙的火災現場..
現場還在燒..環保局已經到場..到現場卻聽到警察說
剛剛消防隊來過..說這個空汙開罰單是環保局和清潔隊的事情..叫他們處理就可以了..
說完拍拍屁股消防車開回家..
你...能接受嗎?
今天貴局是清潔隊的主管機關..
本縣環保局卻任由清潔隊做出這麼荒唐的決定...
這樣對嗎?
起碼也在現場幫忙一下..消防隊做起來才爽啊..
依法這是誰的工作啊...
您不去檢討清潔隊?
卻質疑赤子的處置不當?
若是對照我上述的案例..消防隊若是拍拍屁股走人不打火.丟下環保局人員.....
你是不是該跟消防局說...消防隊到現場沒有任何處置就走人?
那我是不是該請119通知環保局...清潔隊沒有作為?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aplay wrote:
因為今天在中山高南下...(恕刪)
救護車可以使用高速公路的路肩嗎? 什麼情況可以使用呢?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民國 95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
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 前車。
五、擅自開啟或穿越中央分隔帶分向設施。
十四、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救濟車及吊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限制。
參考這裡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5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隨急駛,
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第7-2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一百零一條第六款的規定,汽車聽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護車等警號時,
不論來自何方,都應立即避讓..
為什麼救護車進收費站要關掉警笛?
因為收費站的小姐怕吵...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一定要關..大家互相體諒啦...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烈燄赤子 wrote:
包含眼鏡蛇.龜殼花.青竹絲..鎖鏈蛇
說到鎖鏈蛇...這種蛇...沒幾家醫院有血清.大家千萬不要惹..遇到就CALL--119吧
『世界蛇王』好像就在台南,『鱷魚大王』不是也在台南,台南地靈人傑,人才濟濟,就不要再偷懶了,去問一下兩王的電話吧。其實上述兩種動物危險性較高,所以我是由衷真的不希望消防隊去抓這種東西。
『救』狗和『抓』狗應該不太一樣,被救的狗在電視上看起來很多都像流浪狗,環保局抓去應該都是消毀比較多,還是交給民間團體做後續的處理會比較人道一點,洗一洗很多狗都是可以讓人領養的。
我不是赤子,不過救護車都可以闖紅燈了,當然可以使用高速公路的路肩。
為什麼救護車進收費站要關掉警笛?有些私人的救護車其實車上沒有載人,不然救護車還需要繳費嗎?照講是不用的(要不要繳?我也很好奇),就像我曾經看過五台救護車一排一路飆,我從樓上看下去根本都是空車,是來不及拍照,不然我就寄到衛生局讓他們收一下罰單,目前好像只有規定在醫院週邊多少公尺要把聲音關掉,因為有人抗議在醫院附近一天下來應該不下幾十次喔依,所以後來出現這樣的規定,不過好像只是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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