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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南韓人質金善日被斬首的片段..

小酒蟲 wrote:
我只是說如果台灣上級官方真打算派平民子弟兵出遠門流血流汗的話,那就應該先從上級官方自家人派起。只可惜依往例來看,會烙跑的也同樣會是上級官方自己人。

這不是預設立場,而是有先例可循。

得不得罪?倒沒這麼嚴重,只是同一件事大家尺度考量不同,規則講明一些會比較好。因為若要採廣義延伸的話,我會認為連這篇都不該出現 => 死的人事實上是政治犧牲品。

大大我想觀念上我們真的大不同吧!!

殺人未遂跟殺人罪應該不能畫上等號吧!!(起碼法律上是如此)

都還沒犯罪連個癥兆都沒有就被您依"有先例可循"給判了死刑,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我沒去深入瞭解其他國家,也沒機會,不知道其他國家的言論是不是像現在的台灣一樣,大家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不需要證據,"有先例可循"都可以成為罪名,去發表自己天馬行空的猜測,甚至傷害他人都無所謂,台灣真是病了,有住美國的大大能說說美國是不是言論也自由到這種程度呢??

我並沒有說您不能發表那樣的言論只是貼錯地方了,建議您貼到到類似"藍教頭"這樣的網站,裡面還設計的不錯喔!!詼諧有趣!!


慘了..
慘了..
看來開錯版了..
對不起各位大大..

-= WengKheongStudio© =-
我認為不應以『試探板規極限』作為托辭
是不是天氣日漸炎熱的關係, 感覺連 mobile01 的回覆氣氛都很.........

曾經愛過一個人 讓心破了不完整 再給的愛都少了靈魂 我只好把青春 變成偏僻小鎮 寂靜無聲 拒絕探問
版規第L條: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為避免政治口水在此討論區肆虐與蔓延,
一概禁止討論政治性話題


小酒蟲 wrote:
那請版主多做解釋一下好了,這樣大家比較能確認尺度到那邊。

因為雖然是死亡的人性問題,但是在我看來,若非美國的政治運作,也不會造成一堆人慘死在中東。恐怖份子的殘忍行徑?那西方軍人凌遲俘虜至死其實也是殘忍行徑不是?兩者差別只在於恐怖份子敢做敢當,而西方軍人就....「有損國家利益,禁止公開」....


其實我很同意敗家怪醫的話
敗家怪醫 wrote:
只要心裡面不想討論政治,也不會發出政治文。


由您的回應中,
您的心裡面想討論政治,因此您發出的文章就會變成政治文。

再次重申:mobile01嚴禁任何政治話題,也嚴格禁止任何人身攻擊(無論是指名道姓或是暗示,政治人物也是人,也請尊重他們)
散步的貓http://blog.roodo.com/walking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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