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硬梆梆 wrote:米國的罰單更狠闖紅燈...(恕刪) 不用闖紅燈...Stop sign沒停到靜止再走就會吃單子了~(親身經歷)可是美國行人過馬路看到有車等是會快走的,不像國內許多路人聊天的聊天散步、玩手機的低頭漫步玩手機....
AlgerChen wrote:我只關注一點就是 行人有沒有走在行人穿越道(就是斑馬線),有的話 不管是紅燈,綠燈,還是七彩霓虹燈 就是要禮讓行人,這最基本的交通禮儀 大多數國人還是不懂得. 同樣有大多數國人不懂得體諒正在禮讓自己的車輛慢慢走的晃過馬路結果造後面大塞車卻一點感覺也沒有禮貌是要互相的車子讓我過我也快步通過單方面的無限制放大權利最後只會變成更亂..
Redrum wrote:同樣有大多數國人不懂...(恕刪) 為什麼會覺得行人慢,很大的因素是因為開車時都是幾十公里,一但看到行人都會覺得像龜爬,不然我還真得很少看到年輕力壯的行人,會像阿吉仔那樣一拖一拖得慢慢磨得過馬路.不過道路交通設計不夠完善,得確也是主因之一.
piggy4141 wrote:昨天和老公共...(恕刪) 行人拖很長有空間當然先過妳下次當場就要理論把事情搞大截斷行人去向且使其停止步行或改道才會被罰這是客觀認定要件警察開妳單太主觀了法令立意良善但是太鄉愿應一併整頓行人
話說關於行人四方通行的路段...昨天騎機車停在行人可四方通行的大型馬路(行人可對角穿越的馬路)前等待紅燈時有個年輕人行人路燈剩四秒鐘時從對角線的一端快速衝出去一開始還衝挺快的但行人號誌燈變紅燈時他卻慢慢走了(已經快要到另一端的對角,剩約五分之一路程吧)這時停著的車都開始動了結果一台機車騎過去不知怎麼的就撞到那個已慢慢走路的年輕人雖然被撞的年輕人看起來無大礙不過秒數不足時穿越對角馬路是挺危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