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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人行道太少了吧

完全贊同台灣在各方面毫無疑問就是落後國家

我去過的澳洲、香港、日本、新加坡
都市規劃與基礎建設都不是台灣這種落後國家能相提並論的

去到泰國曼谷反而有親切感
人行道跟台灣太像
攤販占用、各種障礙物都跟台灣很像
但曼谷的道路品質還是遠勝台灣

因此可知
台灣比曼谷還落後無誤

澳洲坎培拉
人行道又寬又平


日本姬路市
人行道不僅寬敞平整,街道景觀更是優美


泰國曼谷
跟台灣真像


但是曼谷馬路品質非台灣可以比得上

Arias wrote:
完全贊同台灣在各方面...(恕刪)


跟泰國比起來
台灣是滿滿的機車停車場吧
有攤販還好 機車到處都是實在嚇人

但泰國的街道還要看城區
比較都市化的人行道就乾淨整齊 也不會有攤販
舊城區的攤販就是密密麻麻的

還有那種人行道畫機車停車格

結果人根本沒辦法走的~~~

人行道寬度跟機車長度差不多
然後更氣人的,整齊市容是靠犧牲行人用路權,給機車停車,給汽車停車格,
路面連一塊平整的人行道都沒有,還施行垃圾不落地,
叫人在上上下下不整齊的騎樓與馬路上追垃圾車,是說大家都不會老?
那些開店拿路霸擋路的店家,也不會有老的一天嗎?
chienci wrote:
以上各位討論的意見都很好,不過我提供自己實際人行道施工的經驗
都會區要設人行道,可以,基本寬度1.5米
如果台電的設施要放在人行道,剩下的淨寬度最少也要 1.5米
所以一般設計最少要 2.5米,加上配合排水設施,總寬度 3.0米是基本,再少就失去效果
所以道路總寬度沒有超過18米不適合設計人行道,這是基本說明
接下來問題多了
臺灣有統一房子的一樓高度嗎?沒有對吧
大家走在騎樓都是高高低低不等高
但是人行道無法配合房子,你用最低那一戶的高程設計,墊高的房子怎麼辦?反之亦然
以上都只是設計方面的問題,折衷一下容易克服
最麻煩的來了,人的問題
請問大多數人都希望房子前面有人行道嗎?
我自己碰到的情況都是...NO
既然是人行道,就要人車分流,所以人行道會比路面高20公分
就是這20公分...
1.住宅:遇到透天厝,一樓又是車庫,這20公分足夠讓車輛無法進出,住戶會不會抗議?
如果每一戶都配合調降,整條人行道會變成什麼狀況請自行想像。
2.一樓店面:抱歉,他店門口不能直接上下貨就要陳情了,而且既然是人行道,總要做點綠美化
種些樹吧,很抱歉,有些店家認為種樹會隔開客流,反對。要種也行,不能對到門口,請問這
樣種樹會好看嗎?
所以,人行道剛做好都很漂亮,但是過一段時間,路緣石和路面的高差會漸漸被水泥斜坡填滿
斜坡用來做啥?車庫車輛進出、商家上下貨物甚至只為了機車可以直接牽進去家裡
最後就是當地居民反映人行道好看不好用
既然這樣何必硬要設計人行道?
很多立意良好的措施移到台灣後就變了樣,說明白就是和民眾的"使用習慣"無法配合
現在台灣社會民意高漲,民眾不願意就找民代,民代要求行政機關配合,OK,no problem
然後,就是現在看到的情況
要怎麼改?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只要民眾不改變習慣或觀念
上面CA91007兄說的就沒錯:"在這國家再過一百年也依舊是這德行!!"



看到一堆住戶自己舖的水泥斜坡或金屬斜坡,然後在人行道上擺店家的生財器具、人行道上開設修車廠洗車廠賣車、停計程車或私家車‧‧‧,騎樓又被佔用,行人只能走馬路,我就會告訴我自己:這裡是台灣,要學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過日子,才不會被氣死。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我以為騎樓的功能和人行道一樣, 走在騎樓有問題嗎?

騎樓可是台灣建築的特有文化, 別國家學不來的, 市民願意分享一點空間, 讓雨天的用人不避淋雨,
夏天不用曬太陽... 某電視節目有介紹過.
freeman1212 wrote:
我以為騎樓的功能和人行道一樣, 走在騎樓有問題嗎?
騎樓可是台灣建築的特有文化, 別國家學不來的, 市民願意分享一點空間, 讓雨天的用人不避淋雨,
夏天不用曬太陽... 某電視節目有介紹過.

問題是,上面紅字那部分,在大部分地方都是不成立的啊!就連幾年前在號稱天龍國的台北市所強力推行的機車退出騎樓與騎樓整平,現在騎樓佔用與私改似乎又死灰復燃了。

嗯~~~我有點懷疑你是在反諷!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kateshy wrote:
不可以這樣說喔,我最...(恕刪)


"每次看見外傭推著老人只能走在路上閃避汽車摩托車,就覺得很悲情。"

再加上推資源回收車的阿公阿媽, 騎腳踏車的, 身障人士的摩托車, 行人, 這些人都"共用"一個車道...因為沒有人行道...
忘了是廈門還是集美某間百貨前的人行道

台灣這裡的思考邏輯是,我要蓋一條馬路,盡量寬一點最好是多線道給汽車摩托車走,馬路是給車走的
==> 人不重要。
先進國家的觀念是,我要蓋一條馬路,一定先考慮留下行走空間給原有居民,然後剩下的路面小,就雙向單車道就好 ==> 人比車重要

至於騎樓,確實是貼心一些,臨時下雨或烈日曝曬時可以暫時遮蔽,不過現在也大多被私家車停車占用,順便連人行道也占用;要不然就是店家把攤子擺在騎樓上,走道變成他們家的私人用地,行人走過去還會被白眼,再不夠連騎樓外的少數凹凸不平的人行道也可以租給攤販收租金。這些都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事,偏偏去警局反映,警察的標準措施就是叫妳留下姓名電話,他們去查看勸導後回報,公權力都鄉愿的不執行清除路霸,保護行人路權的動作。

附近警察局旁邊就新開一間麵店,直接把大大的招牌擋住所有人行道,就在警局旁邊新做的,讓人連凹凸不平的騎樓都走不成,我心想,你就去只賣給那些開車騎摩托車的就好,我們小小行人你不讓我用路不尊重我,我就不去買你的東西,我就不信店裡空出來的空間擺桌椅,那些開車族可以找到車位停跑去吃?

附上一張立陶宛鄉下的照片,馬路再小條再塞車都沒關係,人才是社區都市的主體,綠樹綠茵行人用路才是居民生活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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