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k1491 wrote:我是真的要看時間.....(恕刪) 1.買支手表掛手上2.買支手錶掛車上3.買台有時間顯示功能的機車4.停紅燈的時候問旁邊的人5.闖個紅燈被警察攔下來開單,單子上會註記幾點幾分要知道時間的方式很多不是嗎~
異鄉苦工 wrote:該罰為什麼你不停去路邊做這些事情一定要在路中央?你可以保證100%都不會發生意外?(恕刪) 停在路邊發生意外的是你賠嗎?停等區一定是在路中央嗎?天才.還有,現在修的法在路邊用手機,低頭同樣可以罰! 你現在才懂我的幹點嗎 - -?還有,旁邊如果是紅線區,連續好幾公里,你是要去哪裡的路邊臨停看手機?
街口 wrote:所以 您真的思考過了嗎?...(恕刪) 哈哈~~~ 我承認我沒啥認真思考過這問題因為我沒有任何使用經驗阿我只是看到市面上太多現象 車上裝有一堆莫名奇妙東西衛星導航/DVD/ 卡拉OK.....因為我這笨手笨腳的人 開車絕不敢講電話開車決不亂變換車道 甚至咒罵那些亂超車的人別讓大家陪喪送死要問路 我都停路邊問路人.....所以這項決議 暫時還影響不了我因為我這3C白痴還在猶豫換了滑滑機 是否只是浪費錢而已.......不過大家真的要小心警慎開車有時是疏忽的人害了謹慎的人一輩子的幸福!!
曾經有一次旁邊停在待轉區的機車騎士在玩平板。綠燈亮了。他倉皇的把平板放進前面的置物空間。我跟在他後面。突然平板如他的名稱一樣fly出來。我差點壓倒他的平板。而他突然緊急煞車。我沒事就騎走了。這種情況如果是手機或平板壞掉怨不得誰。但是車主緊急煞車如果造成追撞。責任歸屬呢?個人覺得要拿手機出來看不為過。但可以靠邊停一下在看。只要你還在別人要走的道路上拿出來。那就該罰。
在下是認為低頭一律罰真的有點太超過了...趁紅綠燈看一下時間或是否有未接來電之後停到旁邊去回電的也不會礙到人~不過現在法律的規定像是寧可錯殺不可放過~反正政府沒錢...利用民眾對於嚴重低頭族的民粹多收一點對國庫很有幫助~不過罰這個好像也不用民調就是了~不像是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還要民調一下~
法律是用來制約國家全部人民的講了一堆說自己低頭看手機沒礙到人或者不會有危險性但那也只是你個人到目前為止的情況敢保證全台灣2300萬人都沒因為馬路上低頭族而喪失權益過嗎自己認為沒妨礙到人,不代表別人也這麼認為路上就看過好幾次綠燈還在滑手機的就算你沒這麼做,並不代表其他人也不會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