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kafish wrote:
應該是沒有曾經有過判...(恕刪)
在01就有發生過相關的案例,蘋果在今年五月也有報出來
判決書有興趣的自己可以去找
當然如果是不同法官見解或許不一樣,判決可能也不同
罵「白目」對人格無貶損 網友獲判無罪
我覺得樓主就放寬心忘了這件事情就好了


Edward Kuo wrote:
昨天一整天都十分不高...(恕刪)
千萬不要跟你不熟的人提建議。尤其是丟討論串叫人爬文比較看看的。都會引人反感。
關鍵字是
爬文。
我覺得就是這兩個字惹到他。
這有些人聽起來有命令式的語氣,而且通常叫人爬文丟討論串,都容易使人誤會成,你比較不懂,我比較懂,但我懶得跟你說,你去爬文 的那種意思...

你應該對不熟的人再丟討論串給他看的時候說:
我覺得很多非韓貨的牌子都不錯哦,一時之間太多了,這個論壇你可以參考看看。
參考,比 爬文 會好用得多。對於一個網路新手或是不熟的人,我會儘量用委婉的字眼。因為他不見得會習慣那種網路用字。
尤其是可當建議 又可當命令的字眼,我都會對不熟的人避免使用。但有時候還是會失手。這難免的,太在意的人你真的可以不要管他了。也不要太放在心上喔。畢竟語言上的誤會是很容易產生的。
華人很喜歡講大話,喜歡講空話,喜歡講假話,喜歡講謊話,更喜歡講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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