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公司對於請假的規定各有不同我們部門一位小姐年約24歲左右告訴你她光一個月請的假就不只7天了!據說身體很不好只是這樣請假的結果就是到公司已經一年多卻始終沒有升正式職員只是小弟覺得樓主的處境是令人同情的頭痛是現代相當普遍的文明病一年請7次似乎還算合理吧?
我一直很討厭責任制耶責任制是不是就等於加班不用給加班費呀?若是責任制,那應該我何時上班也沒差呀,只要有把工作做完就好而很多責任制的公司卻是遲到還要扣錢…除非那公司給我夠多的錢,不然我是不可能去找責任制的公司的!
嗯...其實沒有所謂員工理虧,或是按照勞基法來,說員工該有什麼福利與權益這回事,(個人10多年工作經驗所得請勿筆戰或口水戰)就剝削勞工的資方立場而言;你不照他們訂定的標準,就是理虧,你做到爆肝,他還嫌這不夠嫌那不好,如果1:很想繼續待在這家公司也需要這份薪水,就跟老闆迂迴的溝通看看,ex:確實因為身体上的不適才請假(醫院診斷證明)也盡量避免擔誤到工作,就你說的:在下班前才請的假,儘量避免用:我有福利跟權益來請多少假(就可是~勞基法有規勞工一年可以請多少假這種說法)那種會剝削勞工的公司跟主管,聽了會變臉;且會劈頭就是一頓數落,如果2:這份工作也不想待了,正想換跑道換工作,還是瀟灑的說再見,不要因此和原公司上下產生糾紛,對下份工作若還是同行,就或多或少會有影響到
我覺得你先熟悉勞基法等老闆跟你談時你講的話跟理由會更有力如果為一個工作讓我整夜沒睡卻得不到老闆的肯定或是老板認為理所當然那我選擇離去生命是自己的不要錢沒賺夠人就垮了沒健康什麼都沒有更何況你出社會10年了累積的工作經驗我想去找新工作應該很簡單到不如找機會不做好好的休息跟檢查身體
你喜歡哪一種制度呢? 責任制 vs. 時間制一般來說,私人的公司都有一個規定的上班時間,比如說八點到五點或是九點到六點。特別是工廠,絕對需要有這樣子的制度。基本上來說,老闆以你工作的時數支付你的薪水,或者說明白一點,就是用錢買你的工時。這種叫做時間制,我想沒有人會有任何的意見。那什麼叫做責任制呢?責任制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你的工作,你必須把它做好、做完,而且必須對你的工作成果負責。你愛幾點上班就幾點上班,愛幾點下班就幾點下班,一切以成果論英雄。就這麼簡單。我想這個定義也應該沒有人會有任何的異議。問題來了,台灣的公司實行的是「看什麼對公司有利制」。早上上班時是時間制,遲到必須請假、考績變差、還得扣錢。晚上還要看你事情有沒有做完。事情沒做完時是責任制,得加班把分內的東西做完,加班費?免談!誰叫這是你的責任?如果你在下班許久之前就把事情早早做完了,不好意思,公司現在是時間制,不到規定的下班時間不許走,如果你早退,除了考績不好之外,還得要扣錢。喔,還有,你能早早就把你分內的事情做完跟你的效率與能力無關,純粹是公司給你的工作量不夠。從明天開始,事情加倍!!有沒有人能告訴我這是否合理?千萬不要告訴我「這是合理的」,也不要告訴我「大家都是這樣子的。況且,你必須要入境隨俗」。合理的制度應該是早晚一致。合理的制度應該是因職業而定。試問,一個業務在下班打完卡之後是否應該陪客戶出去吃飯?陪客戶出去吃飯是否算出差?如果是以時間制計算,是否應該發加班費?如果是公司行責任制,那為何要打卡?早晚不一致的制度不但會造成工作上的混淆,還會帶來員工士氣上的低落。至於「大家都是這樣子的」或是「入境隨俗」云云,更是胡說八道。我說過很多遍了,大數法則不見得正確,因為「也許大家都錯了」。入境隨俗這種人云亦云的說法與作法更是不經過大腦的盲從。當年的納粹黨便是如此,因為「大家都是這樣子的」,所以所有的納粹黨員必須盲目的服從命令以及盲目的「入境隨俗」,以致於納粹黨員在二次世界大戰時盲目的屠殺殺了數百萬猶太人。一般來說,絕大部分的人都是十分敬業的。如果公司不跟員工計較,員工付出的只有多,沒有少。我有一個朋友,他所上班的公司以前是實行責任制,而大部分的員工仍然在九點左右到公司上班,了不起晚一點點到。那時你在晚上十點時到他們公司去看,依然燈火通明,許多員工仍然在繼續努力奮鬥。現在他們公司改行時間制,上下班要打卡,遲到早退要扣錢。晚上七點不到,所有員工都已經走的差不多了。你告訴我,以公司的角度來說,哪種制度比較划算?尊重員工的公司,員工也會尊重公司。就像我一位朋友講的:「我要的不多,只不過就是appreciation(感激,尊重)而已。」台灣的公司不懂得尊重員工。台灣的員工也只好學得會跟公司計較,哪裡有高薪哪裡去,忠誠度低落,也只不過是因應環境,適者生存罷了。台灣的公司想要成為世界級的企業,先從「尊重制度」及「尊重員工」這種小事做起吧!!以上..從電腦中翻出來的..不知道幾年前看到的好文章就存在電腦中..出處不可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