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eric wrote:
回歸市場機制 那麼 醫療品質的等級就是你的醫療費用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現在因為我們健保繳的錢不夠多
所以醫生應該除罪化
我們健保錢繳的多了醫生才會好好的幫我們看病
到時候就可以要求不除罪化嗎
那全台灣勞工薪資過低者是不是可以比照辦理要求除罪化
醫生覺的薪水不夠多麻煩請找醫院老闆爭取
而不是要求什麼除罪化
這是兩碼子事
異鄉苦工 wrote:
為什麼只有醫生可以除罪化
我反而覺得醫生不但不應該除罪化
應該要用更嚴格的標準
kantinger wrote:
醫生如果待遇不好應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