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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小林眼鏡拿愛心傘被當小偷…

取用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先告知這是基本禮貌
當然店員反應也太過了就是~

honwen2157 wrote:
小林不是賣煎餅的嗎?...(恕刪)


呵呵~你很幽默喔

和風煦煦 wrote:
取用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先告知這是基本禮貌
當然店員反應也太過了就是~(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
當然我也有不對的地方

XaosLin wrote:
差多了喔

如果店員去報警:有人偷愛心傘!!!

你覺得? (恕刪)


在法律上是意圖不法所有才叫偷啦
也就是有意圖佔為己有才叫偷
基本上沒告知而借用,是不算偷的,但仍然是錯誤的行為
不過…愛心傘就是供不特定路人取用,在法律上更是完全不會有這些偷不偷的問題就是了

謝謝你
因為一堆人都沒看懂我的重點是在於我有不周全的地方,但“沒必要把我當犯人對待“
只是不斷的說我臉皮厚、不認錯…不然就是覺得我是來取暖的
我覺得你有看懂我想表達的
雙方都有改進的空間

不過我不是很懂你把這事貼上來做啥?

說不是取暖又不爽被炮

那你貼在你的blog就好囉

放寬心一點,在01沒被炮就奇了~!!!!!


mengzhe wrote:
雙方都有改進的空間

不過我不是很懂你把這事貼上來做啥?

說不是取暖又不爽被炮

那你貼在你的blog就好囉

放寬心一點,在01沒被炮就奇了~!!!!!

(恕刪)


我沒有不爽被炮啊…
所以我回覆的態度都滿好的吧
也沒有罵那些炮我的人啊
我也可以接受被炮
也可以接受認為我錯的人

只是不希望也沒針對事情來講,就單純丟一句“來取暖失敗的“
事實上我一開始就知道po在01本來就會被炮,所以也沒有取暖的打算
只是想抒發心情
良藥苦口忠言逆耳

樓主如果想聽好聽得話讓大家把矛頭指向小林的過錯也沒問題但這樣只會害了您,如果您不在乎自己說一聲等我運動回來在好好的批判小林的錯。
angela000217 wrote:
良藥苦口忠言逆耳樓主...(恕刪)

我明明從頭到尾都說自己有錯啊
而且我也沒有不認錯
怎麼從頭到尾我都認錯,還被認為是死不認錯…
真的有在看我留的跟回覆別人的內容嗎?

算了…我也懶得回了
反正無論我說什麼,結果都會變成我死不認錯…
假如覺得自己有錯,發這文有啥意義嗎?
那發了文章又希望我們說些什麼?
砲了人家客服後又到這砲 ......

很多醫院也有愛心輪椅,有本事不告知去拿來用看看
提醒你,現在偷竊還是公訴罪
人家放了條生路給你了,還尋死路

愛心也是附帶有條件的,使用前請詳閱說明
使用愛心不表示絕無風險,使用前自己確實做好評估

這愛心傘有沒有產品保險,使用時夾斷你的手指頭怎麼賠?
弄壞了,怎麼賠;找誰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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