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osLin wrote:
差多了喔
如果店員去報警:有人偷愛心傘!!!
你覺得? (恕刪)
在法律上是意圖不法所有才叫偷啦
也就是有意圖佔為己有才叫偷
基本上沒告知而借用,是不算偷的,但仍然是錯誤的行為
不過…愛心傘就是供不特定路人取用,在法律上更是完全不會有這些偷不偷的問題就是了
謝謝你
因為一堆人都沒看懂我的重點是在於我有不周全的地方,但“沒必要把我當犯人對待“
只是不斷的說我臉皮厚、不認錯…不然就是覺得我是來取暖的

我覺得你有看懂我想表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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