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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加重刑罰有何困難?

還沒撞到有力人士的關係

哪天撞到了就會修法了
kaots wrote:
不斷的酒駕,不斷的交...(恕刪)

高級書僮 wrote:
還沒撞到有力人士的關...(恕刪)


對呀 ! 雖然去年立法院已通過法務部所提出的修訂條文, 參照日本 德國法規, 酒駕肇
事致死者由原本的最高兩年刑期改為最高七年(剛好用在葉少爺案上) ...

不過看看人家中國... 酒駕肇事且經證實蓄意致人於死的話, 最高可求處死刑耶 !!!

馬英九怎不學學 ?? 怪不得各家媒體要每天照三餐痛批這個政府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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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1月9日

中國時報【鄭閔聲、曾薏蘋╱台北報導】

尾牙旺季即將來臨,飲宴後切記「醉不上道」!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
修正案,加重酒駕者刑責,新法上路後,酒駕上路遭查獲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併科廿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更將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kaots wrote:
不斷的酒駕,不斷的交...(恕刪)


這些官員怕開槍打到自己...

kaots wrote:
不斷的酒駕,不斷的交...(恕刪)

你知道哪種工作幾乎一年365天天天都要喝酒?

1、立委
2、民代
3、高官

SO.......

隨便的藍 wrote:
狼師都已經有立委提鞭...一個月抽一鞭
判個24鞭
酒駕的民眾整整兩年不能開車
只能在床上趴著度過

(恕刪)

這個提議不錯!

酒駕肇事者一個月抽兩鞭,

酒駕肇事致死者一個星期抽一鞭,

有關說者除增加其鞭數外,

關說者亦受其刑,

這樣酒駕應該可以大幅度減少吧!

kone1490 wrote:
改天找個酒駕去撞死馬總統的女兒

她女兒在美國難度太高,有沒有近一點的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kaots wrote:
不斷的酒駕,不斷的交...(恕刪)


講難聽點

這需要很多的官員(尤其大官) 民代 來捨身取義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kaots wrote:
我不相信113位立委都有酒駕的習慣,所以不願意修法,到底修法困難點在哪裡?...(恕刪)

就算立委本身不酒駕,他的助理、親戚、贊助、交關的…balabala
都還是會有酒駕的可能性,得罪不起吧?
別忘了~
臺灣沒有政治家,只有政客的啦!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靠那些立委諸公~只動修法~算了吧~
還不如期待~哪天某個高官民代被酒駕撞出事~
汽車後座繫安全帶~立法多快啊~效率超高的~
只談論〝酒駕〞,好像也不太對,我相信超速、闖紅燈、沒保持安全車距...肇事比例一定比酒駕高,討論酒駕會這麼紅,也只是因為媒體關係。如果平常我只是超超速,偶爾闖紅燈,沒喝酒,然後就跟著起哄酒駕該死,那不是很怪嗎?所以應該是全面提高交通罰責,比較合理一些,為避免〝政府搶錢〞的疑慮,致人重傷害以上者,通通改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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