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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500,000 所得稅要繳多少?

colony wrote:
請問這樣30%的抵扣...(恕刪)

這部分我也沒聽過
請workcool大大賜教一下
??
JimmyRay wrote:
這位大大,您說的是真...(恕刪)

有些事,只能做,別多說,
省個幾千塊錢是還可以的!
另外,捐贈收據也可以多收集點,如有親友有宗教信仰常加入募款的,收據儘量以繳稅最多的人為捐款人
儘量開正式收據(有政府立案字號那種),如果沒有字號,捐贈又報的多,很容易被剔退,如果只有報一點點
那就凹看看,過了就賺到,被逮大不了補稅,也不會有罰鍰
還有有些團體捐款也送住宿的,如布農xx,如果偶爾會出外旅遊的,也可利用,收據拿來報稅,住宿券可以提升自己出外走走的誘因
至於個人有沒有用過上述方式,你覺得有嗎?
citius33 wrote:
有些事,只能做,別多...(恕刪)

這樣也可行
但是這樣是省錢
不是賺錢
妳花的捐贈
只能從中省下扣除比例
雖然有其他優惠
整體加起來
還是負數
這樣只是少繳稅
??
夫婦兩人總收入大約150萬, 沒有不動產,沒有租屋,保險一年4萬, 報撫養父母

依照2020年新制所得稅計算參考

免稅額:88,000X4人=352,000
標準扣除額:240,000
*因無不動產採標準扣除額較有利
基本生活費總額:175,000X4人=700,000
基本生活費差額:700,000-(352,000+240,000)=108,000
*大於0所以可從所得中扣除基本生活費差額
薪資特別扣除額:200,000X2=400,000
綜合總所得:150萬
綜合淨所得:150萬-(352,000+240,000+400,000)-108,000=400,000
應納稅額:400,000X5%=20,000元
*綜合所得淨額低於54萬以下採稅率5%

註:所得稅的計算公式
基本生活費公式=基本生活費總額-(免稅額+標準/列舉+幼兒學前+教育學費+儲蓄投資+身心障礙+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綜合所得淨額=所得總額–免稅額–標準/列舉扣除額(擇1)–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
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淨額x稅率–累進差額

想知道更多完整內容可以參考這篇
->一次看懂2020報稅7大報稅新制與節稅攻略懶人包

至於報稅時,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要選哪一個?
只要看你的列舉扣除額總計起來,有沒有超過標準扣除額(單身/12,000,有配偶者24,000)
就知道該選哪一個來節稅囉!
picnic wrote:
夫婦兩人總收入大約1...(恕刪)

我們市場口賣豬肉的阿榮,年收300以上,不用繳稅還能領工會紓困補助3萬
金比師 wrote:
夫婦兩人總收入大約1...(恕刪)


樓主能列舉扣除的部分太少了。只能採用標準扣除額。

金大大很有心,還幫忙計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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