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 wrote:
我阿嬤 ( 還在喔 ...我阿嬤 ( 還在喔 )
N 年前,自己把壽衣準備好了
我老公的阿嬤也還在96歲了....
我13年前進他家的神明廳看著牆上的遺像一個一個在問是誰@@"
問到其中一張遺像時覺得好眼熟~問我先生這個好眼熟哦~~
阿嬤突然出聲~
那是我啦!!!先掛起放....
直到現在算一算...掛了20年了= =
人還好好的


範例一:有一位糖尿病長輩+二次中風+摔倒右腳骨折(已開完刀)+講話不清+固體食物進食困難(已需插鼻胃管)+有喝酒抽煙習慣,有一位身高僅一百五十的太太,但是太太沒辦法搬得動及獨立照顧這位長輩的生活起居。家中的唯一女兒幾年前已出嫁,有二個外孫。目前的看護費由這個女兒一人負擔。
範例二:長輩可言語溝通或識字+可自由進食+可自行坐躺下、起立、走動。
以上二個例子如果都住安養院,是否「丟到安養院是想逃避?還是為他好?」的這種想法會不一樣?或仍然覺得二者是一樣的?
以一般正常家庭及子女來說,誰會希望自己的家中長輩住安養院?安養院即使有重症患症證明,政府補助後也仍需支付每月二至三萬的費用,其實也會把受薪階級的小家庭壓的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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