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苦工 wrote:有錢買BENZ的怎可...(恕刪) 這種人沒救了,連自己印一張都懶....上星期天在大安森林的停車場,看到一台四輪傳動的車停在殘障車位, 看到高車身就一直覺得很怪,車上放著一張殘障證....這樣的高車身上下車方便嗎?
我們家也有辦一張,是因為我家那位先天不良的孩子辦的,也就是某位先生說的「腦殘」,消遣別人很快樂?新的殘福法修正之後,非「車主本人」且「非肢障」都不能辦了,等到這張證到期,我們就有新的煩惱,所謂的「正義」,「鄉民的正義」,我想就是這樣公平吧?
現在的新法,把矯正鞋的輔助刪了,殘障車限「本人且肢障」才有牌,其他一律取消,說有多不方便,是嘴炮不來的。搭復康巴士,不好叫,且要自付1/2的計程車費,這個部分,政府就做得很好,但對不同的需求的人,若自行開車,停得老遠,要蹣跚的走到目的地,這也是所謂「鄉民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