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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禁?! 沒想到回去上班居然是這種情況

我覺得台灣老闆蠻有才的,這個情況之前新聞好像也有類似的
椅子圈繩辱員工 老闆判賠
可以不要用原來的理由申訴,假如公司有羞辱的意圖,像限制行動
或是要你妹在公眾下執行復健等等,乾脆拿這點來申訴吧
tungyen1397 wrote:
我覺得台灣老闆蠻有才...(恕刪)

您也很有才 您的建議有實質上的幫助
我沒想到這個理由耶
但是有個問題 勞工局的管道有點慢
可能我妹先撐不下去離職了
周一去問問勞工局 先謝謝您
你所說的這些事有無相關證據??(這很重要)

並限制她只能在辦公室裡移動(理由是不能離開他們的視線範圍)
房間內不能用電腦也不用做事就叫我妹坐在那
要上廁所還要有人跟才能去(美其名是怕妳出事)
就這樣呆坐呆躺過10小時(旁邊都是同事)

想請假但公司又以違反和解為由不讓我們請假(我們拿診斷書說也不行)


蘋果新聞:椅子圈繩辱員工 老闆判賠標示「待工區」上廁所才能離開 同事譏:看門狗

TVBS

你先去法扶會免費律師諮詢一下吧!!(勞工局也都有免費律師諮訊)
調解時就直接要求

若僱主任意改變工作條件,如不合理的職務調動,使勞工遭受重大侮辱,勞工可依《勞動基準法》主動終止雙方勞動契約,請求僱主給付資遣費和後醫療費用(看看還有民法關於職災的那些補償,求償)

原因是
職災發生後公司不當解雇
於勞工局調解復職後,疑因公司對於調解有怨對,
雖藉口調整職務!
實則遭上述情況之不當限制自由,和侮辱
雖檢附醫院診斷書向雇主表示異議,~~~~~~~~~~~~

至於是不是如果要上法院,有證據讓就讓法官去認定吧!!

不要再想調解後留在公司了,或只想調請假,
第一次調解,公司就對你妹不滿了,
這次就算是你妹可以請假,公司還是會想法子讓你自動離職!!!
像讓你變成~~
職災傷害醫療期間內勞工所為之惡意行為~~(如故意讓你妹不能請假讓她自己曠職等)

身體就受傷了不要讓心理也受傷了,

台灣高等法院九十七年度勞上字第七十八號判決亦認:「1、按勞工因職業災害受傷,於醫療期間,依勞基法第13條前段規定,雇主固不得終止勞動契約。
惟勞工於職災傷害治療期間,如其工作無礙於必要之醫療,勞工仍有服從雇主指示提供勞務之義務。
又勞工因健康因素不適應原有工作時,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3條規定,雇主有予以醫療,及變更作業
場所,更換工作,縮短工作時間及為其他適當措施之法定義

是勞工於職災傷害醫療期間,如經雇主合法調整其工作及提供適當之措施後,已無礙於職災傷害之醫療者,勞工即應依雇主之指示提供勞務,
如其無正當理由而有連續曠職3 日之情形,雖於職災傷害醫療期間,雇主仍得終止其勞動契約,此乃因職災傷害醫療期間內勞工所為之惡意行為,應不在勞基法第13條保護範圍之故

勞委會:勞工罹災間雇主欲調動輕便工作,勞工可以拒絕嗎?

下面的關鍵字,你自己Google一下
如阿明認為既已與A公司產生嫌隙,再待下去也沒意義
上新聞
找議員或立委
公佈公司名字

那自己帶電腦去公司可以嗎
去廁所睡覺,公司得要找一個人陪你,這樣她就損耗一個人力。拿手機去廁所玩+上網+找工作,擺
明每個月拿公司薪水,在公司裡搧風點火,買買下午茶請同事喝,沒事就去長官室去請安,問需不需
要倒水+copy資料+沒事在長官後面晃晃,就不信他們不上網,每天搞的長官很煩,讓他們罵你,記得
自己攜帶錄音筆,敢說髒話就告的他們體無完膚。如果坐久了很累記得起身做運動,這是合法的,不然
直接做瑜珈,沒事就大聲說說你的苦處,說公司為了讓你自己離職搞小動作,搞的公司裡人心浮動。

要是這樣搞我我就搞他們,告訴自己薪水照領,反正都沒差,因為實際上也沒有真的讓你做到事情,
只要薪水領到大約是資遣的錢,工作找到了就閃人,不然自己離職也是在家找工作,在家找沒錢拿。
記住不要落入公司口實,然後告訴自己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合法的狀態下把這間公司搞垮。

記住只要自己的目的達成了,馬上閃人,這間公司沒有任何讓人留戀之處。

之前一直才說爛草莓,像這種爛公司連資遣費都要省,爛透了,公司倒一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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