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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收運費真的不合理嗎?


AHYANG wrote:
我覺得應該要收的.如...(恕刪)


還有另一個問題,每次到我家來收送宅配的人都是同一位小弟弟,我跟他很熟,每次我幫朋友寄東西,都是他來取貨,這次包裹被買家拒收,他沒跟我收錢,我在猜會不會是他自己吸收?想問大家,如果依規定,這類被拒收的包裹仍然是發送人要負擔運費嗎?如果是的話,那我星期一會再補這個運費給黑貓。
買賣成交 當然是免運費
但他買了又反悔 貨已經送到他面前 是他拒收 等於退貨 退貨造成的運費當然是他出啊!
你本來根本可以不理他 都已經買賣成交了 是他的問題 你太好心了!
2071 wrote:
還有另一個問題,每次到我家來收送宅配的人都是同一位小弟弟,我跟他很熟,每次我幫朋友寄東西,都是他來取貨,這次包裹被買家拒收,他沒跟我收錢,我在猜會不會是他自己吸收?想問大家,如果依規定,這類被拒收的包裹仍然是發送人要負擔運費嗎?如果是的話,那我星期一會再補這個運費給黑貓。



消保法第19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所以在七天鑑賞期內,退貨還是由您(賣家)負擔運費! (有錯請指正)



0110101 1001010

just4funtw wrote:
消保法第19條規定,...(恕刪)


謝謝,那我星期一再補這筆運費給這位小弟好了....
等於一來一回我了400元運費,現在在網路上賣東西真的不好做呀
just4funtw wrote:
消保法第19條規定,...(恕刪)


尾牙獎品轉售屬個人交易買賣,並非實體或有專營窗口經銷!

不屬於營利事業.....並不受有鑑賞期條例所限制!

拍賣網站很多都變質成為網路商店化,但仍有許多帳戶不是營利為目的

鑑賞期...是保護有確切需求的消費者,不是單方面保障片面毀約的免責金牌

不過,還是要鄭重嚴肅的告知對方........

他拒收的理由與實際完成轉帳動作,及後續要求全額退款理由,已經具有被追訴詐欺刑責的行為!

今日樓主發心善可能選擇吸收損失(運費與交易轉帳手續費),但誰能預料日後不會故技重施!

不管他轉向朋友還是跟鄰居親友購買,跟賣家之間的交易有何干係

我仍是建議要有適當的懲戒....至少餘款要他親自登門領取退款!!!

這方式是可迴避刑責,也讓對方領教什麼是大費周章浪費時間

2071 wrote:
還有另一個問題,每次...(恕刪)


宅配服務(單筆服務)本身費用是有包含退寄給寄件者的款項在內!

除非對方簽收後....再請求退貨才需另外計算資費




2071 wrote:
他跟送貨員說他沒訂東西,宅配晚上就把東西退到我家給我
沒事先告知您是他的過失
就算您拍賣中說免運費
那也是"交易達成"的狀態

不退錢一票
網購跟網拍不一樣
怎麼還有人搞不清楚,

sanoko wrote:
沒事先告知您是他的過...(恕刪)


不用退運費的,會挺買方的人的心態也滿奇怪的。
要是我會退,因為已經白紙黑字寫明除非有但書..
為了兩百元還要花費那麼大精神灰划不來
我會順便給他一個"黑"
畢竟沒完成交易,棄標是事實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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