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如果要回答你的問題,我覺得在事情發生後做對的事會比一堆情緒來得重要.(以下是就事論事,別砲我

標題是:當你多管閒事後,挨打,警察還不太想受理,何解?
挨打的理由跟警察處不處理無直接關聯,警察不太想處理說好聽點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講白點是想吃案.
文中提到她老公被紅磚頭往頭用力K下去,還被他們三人不停的打...但後來又是一家人到派出所,那她老公的傷勢有很嚴重嗎(很嚴重不是該先去就醫嗎)?當警察已經有想吃案的心態又看到被害人傷勢不太嚴重,要花大力氣在茫茫人海抓人只為了糾紛(警察可能的認為)的輕傷害案...因為受理成案後會就有破案的壓力,犯罪率數字也不好看,自然就會想吃案(這點當然是錯的).至於後面的1999專線或跟警察局長拜年的動作對事情不會有幫助,方向錯誤也只是多受氣.
建議的方式是在案發現場先用手機拍現場和傷者傷勢,然後直接撥110並說有人受傷需送醫院,人送去醫院後記得驗傷做為提告依據,並向警方要求報案三聯單與備案(怕對方報復),這樣警方就比較不敢吃案(人都送醫院了,有個三長兩短警察擔的起嗎?)
如果警方還是不積極或不處理,這時候可以找選區內的民意代表向警局施壓(如果不敢直接找民意代表,先找里長陪同),這時候現場照片和驗傷報告就可以派上用場.如果不走民意代表這邊,走媒體也是一個選項,電視台或報社都可以,放01也行,描述過程和警方處理態度再補上照片,這時自然警察的積極度就會出來了(事實上本案後來警方也積極了...原來是有記者及議員打電話關心此案...所以苦主中間的處理都白受氣了)
警察吃案是個存在的問題,為了自身權益一定要拿到報案三聯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