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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收費開始後沒裝E-TAG不能上國道~有無侵犯人民憲法上的權利~


Jonry wrote:
哪則新聞在說沒裝E-TAG不能上國道? 我google e-tag, 沒有哪則新聞說沒裝e-tag不能上國道啊? ...(恕刪)


沒錯,所以請大家稍安勿躁,不必去裝那種臭名遠傳的爛東西!

看到時候,交通部拿出什麼法令禁止沒裝e-tag的民眾上國道!
人人狂舞呼萬歲 拍掌如雷欲震天 絕憐此輩真無智 逆反潮流愈顯然
easycure wrote:
沒錯,所以請大家稍安...(恕刪)


小弟每週往返台北台中兩地,但小弟也是拒裝
我寧可掏鈔票乖乖進人工收費站,也不想進etc閘道,讓財團賺走小弟的錢
沒說不准走阿!!
自己看看吧: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19615&ctNode=315&mp=16
發文無用啦
去申請大法官釋憲
大法官要是挺你~你就紅了

sung.an wrote:
ETC從一開始採紅外...(恕刪)


這種交通部明著來的護航
看了真是不爽
假如沒裝E-TAG不能上國道的話=變相的路票。
以後不知道會不會有糧票出現!
個人猜測若申請釋憲,大法官會議最終解釋會是:亦非憲法所不許。

國道是使用者付費,並未規定每個人都一定要使用國道。
國家也未限制人民行動與使用其他聯絡道路。
所以並未侵犯憲法§10,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憲法保障自由的規定是有但書的,在§22、§23中,請勿無視忽略。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假設「計程收費開始後沒裝E-TAG不能上國道」政策真正實施
可能違憲的情況也只有下面幾種
第一是交通部用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假設是空白授權或授權不夠明確)或職權命令
直接限制人民於上高速公路前必須強制裝機,否則處以罰則
這樣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故極有可能認定違憲
惟,上述的情況應該很難見到,因該案屬於眾所矚目之案件,
不太可能由交通部直接蠻幹,應該是由交通部提案後再送至立法院審查進行三讀通過
最終以法律條文的方式來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

第二就是交通部提案後再送至立法院審查進行三讀通過
如此一來,違憲審查的基準就非定位於法律保留原則之程序面
而是定位在憲法第23條但書「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實質面為基準,
但基本上已由立法院審查通過
況在「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之不確定法律概念之下,
除非有「明顯不當事實」非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
(舉例如法律規定裝機一台要價一萬元,或沒有儲值滿五千元不得上路…等違反比例原則)
相信大法官不會認為強制裝機是違憲之舉。

重點是還是在交通部對此案件之認定態度,以及立法院立法委員諸公之立法素質
只是政府部門必須審慎考量此案件通過之利弊得失
立法委員是否認真的為人民把關,而非為財團利益發聲
否則我們在這邊嘴砲也是沒有義意的

小運 wrote:
沒說不准走阿!!
自...(恕刪)

這是前鎮子的事情
沒定調不代表沒人想幹這種事
一開始交通部護航遠通超徹底
直接說不准走
敢走的罰死妳
後來講的太邱了
被立委砲轟
低調一點
改為高額手續費
挖過路費只要四十元
妳遠通手續費要收五十元
另外超商代收等等
都要另外收手續費
妳只是個代收單位
搞到最後連開馬路的政府都沒妳賺的多
話說回來我到總統府狀告交通部
最後總統府把文交回交通部回我
這是什麼政府阿
像殭屍一樣麻木不仁嗎

如果沒裝不能上

OK~我真的就不上

我不走高速公路可以吧?

我寧願去走西濱

這不是裝不裝的問題

還是那句話

如果今天不換掉遠通

再好再方便我都不打算去裝

如果你要再來個強制全部的車都要裝

那我索性賣了車不開可以吧?

我打算這樣跟自己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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