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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盲胞...是真的病入膏肓了嗎?

neoexzx wrote:
我看完了新聞,那位先...(恕刪)


我只是不了解,為何人在法庭吵鬧就會被轟出去。

假設狗在法庭吵就不能趕。

別在說狗不會吵了。不會吵就不用管他。

會吵的能不能轟出去?

既然自覺狗不會吵,那不爽什麼?記者有訪問這段。

全程為。
1•法官不給導盲犬進入,盲人提出抗議。
2•律師解釋法條給,學識不足的法官聽。
3•法官決定導盲犬可以進入。

4•法官最後捕了一句:如狗有吵鬧法庭,他要轟狗出去。

5•盲人聽到最後一句不爽。

pinget9 wrote:
法官素養不夠
導盲犬、警犬等等都不算是寵物
這是常識


不!這不是常識!
至少以本案的例子,
就證明這不是常識!

所以有關單位並沒有做好。
應該為常識的東西,
怎麼目前社會上並非普遍認知!
所以大家還要加油,讓它變成常識!
buzzbee wrote:
不!這不是常識!至少...(恕刪)

同意!

我不知道耶,如果導盲犬在其他更雜亂的地方,都能保持比人類更穩定的狀態,那請問大家法庭是有什麼狀況可以讓導盲犬發狂?????

怎麼會有那麼多自己衍生的想法,扯到天邊去?


的確,照此看來,連法官都這樣,這的確不是常識,雖然拿法官來看並不準,因為他們本來就不食人間煙火!
但更多人對導盲犬這般無知,卻是更可知社會大部份對視障者的不友善(不管有意或無意)...
管妹...是誰啊?
不只無知 更將自己的無知扭曲為應當成為的事實
不想再爭論導盲犬是否會"無故咬人" 是否會"無故吠叫"
只請很堅持這論點的網友
將確實的導盲犬"無故傷害其他人"的實證舉例出來
我前面也說過了
如果你可以舉例出來例如某種犬種訓練出來的導盲犬具有攻擊他人的可能性
並且是經過有一定數量的個案證明
如果有這種狀況的話我願意虛心受教
但如果是單一個案 抱歉 我無法接受

若無法
請尊重導盲犬的工作
不要以為自己是人就有多高尚
就可以瞧不起其他物種

我曾和訓練單位接觸過
前文也提過從挑選 到經過長時間的訓練 並且得通過種種測試才可以成為合格的導盲犬
如果不相信 你也可以去查閱資料 或致電工作犬訓練單位詢問
而我之前請教過的訓練師也說 就他們所得知的資料裡 並沒有發生過導盲犬在工作中發生攻擊事件的例子 他們訓練人員不僅是本國人 也有澳洲 美國來台的訓練師 我相信要是國外有發生過類似的案例我想他們也會得知

身障同胞們已經夠不方便了
現在還得被社會大眾歧視他們賴以活動的工具
這樣對嗎?
重點是那個法官的態度啦...

不知道法條的規範在先之外,(工作中的導盲犬可以進出公共場所)

事情還沒發生就先"威脅"要把導盲犬「轟」出去!!!

好威啊!!!

你要維持法庭秩序OK,你大可事先善意提醒:

「萬一待會導盲犬有影響法庭秩序,我必須請牠到外面去。」

學習一下尊重別人,

人民才有可能會尊重司法。

wu91125 wrote:

但法官警告:「如果牠亂叫的話,我就把牠轟出去!」


這句話是法官的原話嗎?

如果是說"如果他亂叫的話 就要把他帶出去"

跟:「如果牠亂叫的話,我就把牠轟出去!」

意思是一樣的 不過態度就差多了~

現在的記者很喜歡把小事變大 別跟著起舞了~

者龜 wrote:
這就是現在的法官素質阿
沒事不要上法院
遇到好的法官算你好運
遇到壞的法官,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1

不止法官~
整個司法體系由上到下,這種素質的很多
所以台灣人民普遍不相信司法,不相信檢調也不相信警政單位
原因無他、就是這種例子多到不能用特例去計算的時候
一鍋粥裡充滿老鼠屎...米粒多寡就不再重要...

我非我 wrote:
這句話是法官的原話嗎...(恕刪)


這句是盲包轉述的,是不是原話,要問法官。
有沒有加油添醋,反正法官也不可能出來面對,真像只有一個。

要嘛是原話,要嘛有人說謊。
我非我 wrote:
這句話是法官的原話嗎...(恕刪)


引用 Yahoo!新聞

板橋地院發言人樊季康昨回應承審法官確實有說:「亂叫的話,我就把牠轟出去。」若因此令當事人感到不舒服,「會虛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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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自己都承認了...囧
看到有一個網友在這則新聞下面發表:

恐龍可以進入法院,導盲犬為什麼不行???


這句話好傳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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