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exzx wrote:
我看完了新聞,那位先...(恕刪)
我只是不了解,為何人在法庭吵鬧就會被轟出去。
假設狗在法庭吵就不能趕。
別在說狗不會吵了。不會吵就不用管他。
會吵的能不能轟出去?
既然自覺狗不會吵,那不爽什麼?記者有訪問這段。
全程為。
1•法官不給導盲犬進入,盲人提出抗議。
2•律師解釋法條給,學識不足的法官聽。
3•法官決定導盲犬可以進入。
4•法官最後捕了一句:如狗有吵鬧法庭,他要轟狗出去。
5•盲人聽到最後一句不爽。

我非我 wrote:
這句話是法官的原話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