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服務本應付費是合理的事情。但是消費者應該要有權利「決定」是否給10%服務比較差就給少或根本不給,服務品質好給10%以上都爽也許未來可以有機會讓店家的菜單上的服務費空白,讓消費者自己寫該給多少?上次在加州的餐廳裡好像都是這樣(如有錯請指正)店家老闆也可以透過這樣的統計得知今天小費少,可能是服務不好應該改進。超過目標就應該給服務生好好獎勵這才是服務費應該有的精神。帳單裡明定10%的服務費合不合理,懇求站裡有法律專業的專家們能分享這部份在法律上的立場
我也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不把服務費放入定價內,定價不就是包含了各項成本之後定出來的嗎?不然你乾脆分成食材費、人事費、店面水電房租費好了,幹麼只把服務費單獨列出來。現在有哪家店不"服務"顧客的嗎?不管是吃150還是吃1500,都有人會服務。而且我還不能選不要10%的服務費,那這個10%服務費到底是寫給誰看的,不能拿掉的東西,你又要加上去
很常看到討論10%服務費的問題,但鮮少有看見,比如說麥X勞好了,東西自己端,吃完自己拿去倒,但東西也沒比較便宜...服務的品質是可以要求的,至於服務費的意思到底是變相的收費或者算清潔費或小費,感覺實在就像文字遊戲,服務不好,拒付10%的服務費,那服務的超好不就付20%了嗎?
我有點不解...假設以餐飲業舉例服務生的帶位、點餐、端盤、倒水等等這些"服務"工作,本來不就是他的工作範圍嗎?老闆付的薪水本來就是請他來做這些工作吧?那以後...郵局銀行的櫃檯人員:我要服務費!!鞋店的銷售人員:我要服務費!!便利商店工讀生:我也要服務費!!這些都是服務業呀當然啦,服務的"品質"是有差別的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如果第一線服務生態度好笑容佳,10%服務費我會很樂意地一起付10%就好像是順便買了被服務的好心情這才是回到原先"服務費"的本意吧?
暴貓連合 wrote:在米國,現在服務費都...(恕刪) 根據我在米國的經驗與同學(美國人)的教導基本上小費都會給但是如果你覺得服務很差很差小費也是會給 但是會給個很難看的數字讓他知道你不滿意他的服務除非是外帶的 不然基本上很少不給tip的有些甚至外帶等餐時 還是會有人送茶送水的這樣還是基本上會給一點小費啦
國外給不給小費、給多少小費是客人自由決定,跟台灣幾乎強迫付服務費是完全不同的。我認為大部分餐廳加收10%是變相的加價,服務本來就是成本之一、應該包含在售價裡,五星級大飯店也就算了,連路邊小咖啡廳、涮涮鍋都收服務費實在沒什麼道理。一份500元的套餐服務費要50元,兩個人吃就得多付100元,不可不慎啊...
個人猜測啦,像米國餐廳的服務費不算在餐飲價格內,應該是有所謂的稅的問題吧!如果將服務費(小費)先灌到價格內,會變成一條牛剝兩層皮:州稅+薪資個人所得稅如果不加在價格內,就只要服務生個人繳交薪資個人所得稅而已我看信用卡簽單上面的小費欄,是不計州稅的。
有時後去一些吃到飽的店,除了飲料以外的東西都是要服務人員來點,但假日的時候服務人員明顯不足,叫人來點菜要等大概15分鐘才會輪到,點完菜還要在等20-30分鐘才有東西來,一次點太多服務生還跟你說:我們有限制歐,怕客人浪費食材。我:你們點一次餐要半個小時才上來,然後你們限制用餐兩個小時,我不點多一點難道我等一下要在這邊等結帳嗎?後來那個服務生就不敢再多說話了,這樣的服務還要收10%。如果是這樣的服務我覺得倒不如把所有的東西都變成自助式的,讓客人自己去取用。P.S.目前餐飲服務印象最好的是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