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斯勒 wrote:這不會怎麼樣拉 去做...(恕刪) 如果是亞太那一篇我是覺得沒什麼主張消費服務本來就是可供公評之事至於去不去我是認為去一趟雖然你還要跑一趟地檢署我倒是有一個疑問,要是不起訴可以用民事訴訟跟原告求償嗎?例如名譽損失,車馬費~工作薪資....等,畢竟用誣告成立的機會太低,有些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要告你不給他一點教訓實在難吞這口氣
碰到這種問題的先伸請移轉筆錄,就自己居所附近做筆錄就可以刑事訴訟法內有這條的先了解對方是告那些理由了解之後,可以制作一些文書針對這些文字的解釋有開偵查庭的話,通常時間都很短兩邊身份問一下比對一下就開始原告方的問話,然後換被告方的答辨所以記下那些理由跟自己的回覆,然後書狀印下來交給檢察官大概就直接散場了通常這類案子,如果筆錄做的好的話大概地檢署就直接不起訴如果有什麼問題沒解釋清楚的話就會開偵查庭另外被告收到地檢署通知的話可以伸請移轉管轄到離自己最近的地檢署開庭
kevin100727 wrote:本人於11/14日收...(恕刪) 龍潭派出所地理位置桃園縣龍潭鄉中山村大昌路1段277號 03-4792002龍潭分局地址:桃園縣龍潭鄉凌雲村干城路21號‧總機電話:03-4890831 ‧緊急電話:110偵查隊 03-4890927都跟你的圖上面的資訊不符。你是來混淆視聽的嗎?^^
walakaho wrote:龍潭派出所地理位置桃園縣龍潭鄉中山村大昌路1段277號 03-4792002龍潭分局地址:桃園縣龍潭鄉凌雲村干城路21號‧總機電話:03-4890831 ‧緊急電話:110偵查隊 03-4890927都跟你的圖上面的資訊不符。你是來混淆視聽的嗎?^^...(恕刪) 噗 原來是分局及派出所地址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