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jauwen wrote:
白紙黑字才算數吧
這麼喜歡訂金5000就砸下去吧
婚宴只付5000元訂金,飯店也不會同意吧,尤其又是在台北市 。
KARX3VZ wrote:
這有什麼好抱怨的?
飯店有義務幫保留嗎?
應該是有,不然飯店跟你講保留一星期是講好玩的嗎?
只是這星期內如果有別人要立刻付訂金了,飯店就應該先告知原先的人確定要不要,
樓主已經說,確定晚上要去付訂金了,
只是飯店可能因為樓主的桌錢沒人多,就被扒掉了,
當然也有可能是飯店自已搞錯,別人真的在10月就付訂金了。
fatty198170 wrote:
上禮拜日本來開開心心...(恕刪)
tzechiny wrote:
這裡一堆奇怪的人!!
先前很多抱怨文被砲說不要以為花錢就是大爺
這一串卻一堆人說有錢就是大爺, 誰先砸錢就是誰的??
真是奇怪的地方, 還是很多人砲人不先看文章??
沒人說不能先訂先贏, 但請先看清楚樓主的文章, 瞭解飯店的遊戲規則
是飯店先同意保留一週的, 而且如果有其他人在期間想預訂, 會先通知樓主,
遊戲規則是飯店訂的, 飯店訂的規則不是誰先付訂金先贏,
如果那是飯店的遊戲規則, 我想樓主也會考慮在第一時間下訂
所以保留期間飯店擅自轉與他人就是飯店不對, 不要忘了民法規定口頭要約也是要約,
有法律效力, 就算不違法飯店也有誠信問題,
結果這裡一堆人幫飯店說話, 這些人最好祈禱結婚時同樣的事不要發生在自己身上~~
fatty198170 wrote:
上禮拜日本來開開心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