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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誤解,請原諒. 你哥欠債不還,信用破產. 妳未來的嫂子也是欠債不還,信用破產. 從事自由業若干年,小有積蓄,但只想成家並貸款置產,而且還是不想還舊債是嗎 ?
能自己辦卡來刷都已成年了,並不是妳所說的 "年少時...", 問一問國小或國中生都知道,欠債要還錢, 因此欠債不還是蓄意的惡行,而不是 "無知犯的錯".
最好的方法就是還款!除了還款還是還款!
依樓主的敘述, 銀行應該並未把不良債權賣掉, 這是不幸中的大幸
聯徵不會沒有記錄, 外人看不到而已, 前債未清, 在台灣金融機構間永遠都是黑名單
房貸, 車貸, 信用卡, 現金卡等信用貸款想都不用想
雖說少時不懂事, 不過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前面有人教了, 老實地走債務協商把錢還清自然就不用擔心
個人所知供參:
1.聯徵資料有一定的揭露期限,不同的信用不良狀況(如信用卡逾期、退票、貸款未繳等)分別均有規定的
揭露期間,超過期間的只是一般查詢時查不出來,絕非債務憑空消失,當初欠款的銀行一定還會有資料。
2.目前信用狀況空白一般要再辦卡或貸款非常困難,除非你能提出非常強有力的財力證明(銀行存款實績、
名下未設定抵押權的不動產等)。
3.以前有信用不良欠款者,如果現在開立銀行戶頭且帳戶有餘額,或者名下突然有不動產,很快的就會被
要求查扣,因為原債權銀行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清查欠款人是否有新增財產。
綜合以上,建議原PO家人還是要先將以前的債務清償,利息部份可與銀行商議,本金最好全數還清,這不但是個人負責的表現,別忘了銀行的借款也都是其他存款人的資產,當初借錢時花得爽爽,還不出來就宣稱是銀行壓榨,小弟最不恥這種人。
至於房貸,一定要等原債務還清後再與銀行往來三五年建立信用後才有可能,別以為這樣很辛苦,這正是所謂「年少無知」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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