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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停役流程與相關後續...(07/01/08更新)

用平常心去等待吧~~不用急~

我想三總醫師既然要你去辦停役~就會開甲級的證明給你~

所以我想證明應該是沒有問題的~而且又是三總開的~在辦理停役上效力大過於台大開的呢~

所以你就不用想太多了~好好在部隊裡等待停役辦下來吧~

一般來說現在應該不會再要你去覆撿了~ 尤其你拿的是三總的診斷證明~

兵役課的那些公務員說的東西聽聽就好~不用太在意~~

用平常心去過你的日子吧~不用擔心太多~

jeff641125 wrote:
用平常心去等待吧~~...(恕刪)


可是我剛打去幫我開證明的醫師那裡...

他因為在看診,是由他旁邊的護理人員接聽的。

連她都說還會再復診了!

之前開完證明我還特別跑到三總的兵役詢問處去問,

他們是告訴我不用復診...。

現在我也不知道哪個人才是對的了..!
剛剛查了一下條文,發現這一條文...


【第9條 因病傷殘停役人員屬難以判定體位者,由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按體位區

分標準第五條規定,協調國軍醫院後,通知停役人員按指定時間,至指定之國軍醫院複檢,

並依複檢結果初判體位,陳報後備司令部複審後,判定其體位。】


那麼若是我的診斷書上面有很清楚寫著病名,屬於可以馬上分辨其應歸類體位,

是不是就不會被安排至指定醫院做復檢? 然後直接改判體位呢?

另外,役期滿120天後停役令下來之後是不是就再等6個月等退伍或是除役令下來?

因為現在還差不到40天才滿120天...

所以很徬徨呀!
有些新的問題...

在頂樓....

煩請賜教.....

多謝
凡事多想沒用
規定如此
但是結果卻是人判的
有誤差有什辦法
反正既然送了
12月應該就知道結果了吧!!
不過既然讓你出來了
再叫你進去的機會是很渺茫了!!
根據剛才打電話至台北市兵役課詢問的結果...

若是役期滿120天停役之後是不用再做任何檢查甚至回役的。

至於未滿120天的話,

待資料呈至後備指揮部後,依附之診斷證明書判定其體位。

如果診斷證明書上寫的可以很明確判定區分至何種體位的話,

會直接依照診斷證明書上寫的來判定其體位。

反之若是診斷證明書上寫的會難以判定體位將會在停役令下來之後3個月,

安排至指定醫院接受複檢。

目前我打算先撐過120天,再等文跑....

這樣好像對以後比較沒那麼麻煩...!

ANYWAY...

還是感謝版上的前輩給予小弟那麼多建議與鼓勵。

非常的感謝~

讓我再次感受到01的溫暖!

THANK TO EVERYBODY.
我想請問一下~~

辦停役... 一定會送文到總部嗎? 還是醫院審核通過的才會呢?
因為我男朋友再辦停役~ 但他說他新訓的時候還沒送到總部就被退回了呢!!

他已經當滿120天~ 快滿五個月了!!
因為十字韌帶受傷所以要辦停役~之前就有去內湖三總驗過已經符合標準!!
現在在部隊裡面也是一直~開免技測什麼的!!

不知道~辦停役的過程中!! 成功率到底大不大阿??

如果真的成功了~他是不是只要等他原本退伍日期去領除役令呢?!

沒有領到"退伍令"的男生~對以後工作的影響會不會很大?

現在聽他說~ 醫院前天已經送到總部那裡了!! 那要多久才會知道審核結果呢?
如果審核通過~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回家,還是要等他發停役令呢?

辦停役~到底好不好辦阿!!

因為他很擔心~ 也很希望趕快停役!! (很多原因)
所以想先幫他了解一下~~~

他辦停役~ 我也挺矛盾的逆!!
也不知道那種感覺是不是期待...

各位大大~ 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回覆上面這位關心男友的大大的問題...(雖然不知道會不會太晚)

是這樣的...

若是到醫院檢查出符合因病停役的標準的話,醫生會開一張請部隊參一填寫病停三聯單的診斷書。

接著就回部隊請參一做「因病停役三聯單」!

做好了之後會寄送到醫院,醫生填寫三聯單病名呈上院部,(就是院長批啦!)。

醫院審完後會交由各軍種總部。(例如陸軍總部、聯勤總部之類的....) 正本總部,副本該戰士服役部隊。

總部在這時就會審核該戰士是否符合因病停役的標準,來判定是否可以停役。

(基本上很難被打槍啦! 醫生都是看停役標準表在寫病名的,而人軍處的辦事員都是看條例來審核的!)

總部完成審核之後不管有沒有符合停役標準都會通知該戰士服役地區指揮部。

指揮部再通知該戰士服役的部隊。

這段時間大概需要一個月,而指揮部通知部隊後若符合停役標準就可以先行離營了!無需等停役令生效日。

待停役令下來再回去拿就好了...。

========================(哇洗分隔線)===========================

接著來說明停役後退伍令的問題...

首先,在拿到停役令之後,必須等大約三個月的時間等團管部重新判定體位。

在這裡分兩點來說明:

若是服役未滿120天,重判體位之後必須服完未完成的役期。

(例如重判常備役那就要當完剩下的役期,替代役的話就轉服替代役! )

而滿120天之後停役的就比較有點不一樣~~~!

若服滿120天停役之後,不管怎麼重判體位都不用再回役! 直接拿該新體位的退伍令!

(例如重判常備役就直接拿常備役的退伍令,重判是替代役的話就轉交國防部列管,由國防部發替代役退伍令。)

不知道這樣解釋您有清楚嗎?

若是還有什麼問題可以再問我吧。就醬啦...

希望有幫助到您與您的男友~~! ^^

剛停役完成的閒人....
停役的流程自己要關心一下,
我有個同學就被坑了,
傻傻等了四個月,
虧我審他的公文時以最速件辦完,
我想是被軍管部給擱在一旁吧....
taipeiMobile01 wrote:
停役的流程自己要關心...(恕刪)


對啊...

因為我們部隊,剛到部時人事士剛好退伍,參一的學長跟我們同梯的代理參一都沒辦過,

所以我自己去打電話,上網尋問,把所有流程搞得一清二楚。

到後面還是我教他們怎麼做的哩!

話說我要走之前我們部隊的同袍還開玩笑的跟我說:

既然你能力那麼好那就不要走啦~留下來做參一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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