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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門酒肉臭 路有飯糰妹

有人可以解釋這個嗎?


據了解,從今年四月起至今,台北市社會局四度接獲民眾檢舉「女童深夜在捷運站獨自賣飯糰」,婦幼科股長王可欣說,經調查,女童家裡並非低收入戶,每月領有慈善機構一千七百元補助金,母女倆從未向社會局求助。

非低收入戶和領慈善機構一千七百元補助金 有什麼相關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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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科股長王可欣說,經調查,女童家裡並非低收入戶,每月領有慈善機構一千七百元補助金,母女倆從未向社會局求助。

看這句話,給我的感覺是說:好像是說有拿一千七百元補助金應該很好過了


要不然幹嘛特別強調這 一千七百元補助金?

另外,從今年四月起至今,經四度接獲民眾檢舉,只查到這樣?1. 非低收入戶 2.一千七百元補助金 3. 從未向社會局求助。

這是不是在辦公室資料調一調就有了啊?

jason88849 wrote:
這就是國家的德政阿.....
經濟有好轉嗎?民生問題有改善嗎?
一堆人在底層生活都快沒飯吃~
還在那花大錢搞國慶放煙火~
不知老孫地下有知看了會怎樣..........(恕刪)


我在想~關齊天大聖孫悟空什麼事?

Imation wrote:
有人可以解釋這個嗎?...(恕刪)

可能他是近貧
沒資格成為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很難申請下來的
只要是跟家人同住
離婚的要計入娘家財產
結婚的要計入夫家財產

因其中有不動產就被排除的太多了

kuo116 wrote:
本月三日晚上十點半,...(恕刪)


唉~飯糰妹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看完了我只在想

不能回家吃飯的話.....可以先吃自己的飯團填填肚子嗎?!

捏帥帥 wrote:
唉~飯糰妹不是第一個...(恕刪)


怎麼不早說
害我看報紙才知道
一切依法辦理

Kevin4931 wrote:
看完了我只在想

不能回家吃飯的話.....可以先吃自己的飯團填填肚子嗎?!


上面有人說飯糰是她自己做的

連她自己都不敢吃

可見那個飯糰......

Imation wrote:
有人可以解釋這個嗎?...(恕刪)


意思就是她們沒去向社會局求助
可能有房產 動產及其他工作收入
所以未達低收入戶標準

低收入戶是要去申請的,不是你坐在那邊就會變成低收入戶

問題是有哪麼媽媽會要這麼小的小孩去賺錢??
通常真的很辛苦的人是會把小孩帶在身邊工作
而不是要他一個人晚上去賣東西

那個嗎媽感覺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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