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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毀女消防員未來

現在臺灣滿路上都是酒駕車,那些喝酒駕駛人都在賭運氣
各位 如有在公家體系上班 或當到大官的 的家人 還是網友

麻煩你們呼喻一下自己的家人 用用自己的資源跟力量

有沒有辦法

讓政府重視這件事

不要等自己的家人 被撞死了 都來不及了



酒駕這種事 已不是單純的 交通意外了

它等於是不定時炸彈


相信很多人 沒被撞過 跟本不知道那痛苦跟無助

酒駕者 一昏睡 整台車 直接往你衝撞

那種事 遇過你才知道會怕

我遇過被撞一次 我就一輩子 都痛恨這些酒駕人了



我本身做生意 以前要喝酒 自從被酒駕撞了後 下定決心自己先戒酒

千萬不要害人害己




班代表 wrote:
明明知道喝酒駕車很危險,還硬要開車上路,結果撞傷人,...(恕刪)


酒駕應該以謀殺罪論處才對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水晶骷顱 wrote:
酒駕應該以謀殺罪論處...(恕刪)


只是不知道用謀殺罪可行性高不高...
班代表 wrote:
只是不知道用謀殺罪可...(恕刪)


當然可行

喝了酒還開車當然是預謀殺人只是看檢察官有沒有膽而已

因為很多檢察官與法官自己也是酒後開車呀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直接修法改唯一死刑不是更好,如果抓來讓部隊當打靶的靶材就更好了
I come from the Republic of China,ROC Army AirBorne Paratroops 忠義驃悍 勇猛頑強
早就從2007年就在研擬了

這是2007年8月10日的新聞內容大概

警政署日前建議交通部參考其它先進國家法律修法,提出於刑法中增訂「酒後駕車致人傷亡罪」,以具體危險犯或仿照國外的第二級謀殺罪論處,並增列「酒駕不服稽查取締逃逸」,處台幣九萬元,吊銷駕照,因而肇事者,吊銷駕照並不得考領。

擬到哪裡我就不知道了~~~~

最好酒駕多撞那些立法、司法、法律界的人,

這樣才有可能改變現在社會上這種等同放任不管的酒駕行為。

亞利安星人 wrote:
早就從2007年就在...(恕刪)

只能感嘆她不是偉人或大官的孫女...
黑熊:我家的床~又大又舒服~
chc01 wrote:
菸,酒,檳榔原本就是...(恕刪)


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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