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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台灣無照撞死人,只要自首,只罰18萬


_kazkaz wrote:
高速公路下交流道出交...(恕刪)


牠是無照 刑事就"只"判六個月

有認識的過失撞死人 被害家屬就是要肇事者去關

結果硬是被關一年 而且還賠了不少錢

看來這真是鬼島

有關係就沒關係
_kazkaz wrote:
高速公路下交流道出交...(恕刪)


若這麼判,還是不要考駕照來開車比較好,有駕照撞人要坐牢,沒駕照的撞死人都還不用坐牢,這....以後誰要考駕照啊?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事實上我認為台灣駕照本身就是個笑話
有没駕照根本不重要
而事實上也因為台灣的駕照跟笑話没兩樣
所以有些檢察官在無照駕駛在刑責上不要加重太多
如果今天是酒駕那刑責我想會加重很多的
小拔兔 wrote:
若這麼判,還是不要考...(恕刪)
刑責屬於剝奪公民權
民事無關刑責
重點在於賠償

同樣罪行的刑責
依照不同的檢察官或法官
以及被告犯後的態度
甚至犯罪後所產生傷害的大小會有一定程度上的差距
fgtcx wrote:
牠是無照 刑事就"...(恕刪)

boyce2010 wrote:
只因符合自首條件 無...(恕刪)


那個法官判的??? 大家揪出來吧
叭噗叭噗 wrote:
那~~為什麼我爸爸過...(恕刪)


以前砂石車新聞常常發生,大多倒車把人壓到死為止,因為受傷沒死,賠的更多。

這就是台灣。

小拔兔 wrote:
簡直是殺手福音


之前花超過18萬的買兇殺人的雇主一定很心痛
刑度不高,自首後砍半...
所以斟酌之後判六個月...老實說有點不符合社會觀感...
重點是,那18萬是易科罰金,一毛都沒有賠給被害者家屬
應該是要叫被害者家屬去打民事訴訟,讓他賠到死才對

龘森渁飝壵 wrote:

之前花超過18萬的買兇殺人的雇主一定很心痛


沒錯~~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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