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chieh wrote:
我還陪伴她去醫院掛急診,照X光
歐巴桑左手手挽骨折、右手肩膀也有骨折...(恕刪)
就是這件事搞得好像你是肇事者一樣!!
h.j.chieh wrote:
聽取各位大大的意見,讓小弟受益良多
在此先謝謝各位的指教。
首先這事可以從2方面來看,只在於我要不要理會那位歐巴桑
她不報警也無法提證說我和她擦撞,要求我賠償什麼,或是告我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
現在是法制的社會,講究的是路權,並沒有所謂的道義賠償
彼此雙方也都是很客氣的想把事情解決。
如果對方擺明敲竹槓,當然不會放過她
只看自己願不願意同情對方,畢竟5x~6x歲的阿嬤雙手都受了傷
詢問過許多人的意見;
年輕的一輩是覺得不用管她,沒駕照就不應該上路
年長的一輩是認為,花錢了事能解決就算了,免得以後她人怎麼了,又跟你灰不清
小弟想在派出所寫和解書,再請第三方公證人簽名蓋章,
趁早把事情解決,以免夜長夢多
h.j.chieh wrote:
前幾天被一個無照的左轉機車撞到我機車的左側,
她自己跌倒骨折,我連機車都沒摔倒
對方5~60歲的歐巴桑,希望我賠償她3600元
我直行,她停在路中間黃色網格內要左轉
堅持自行送醫,不報警,因為她沒駕照
想要和我私下和解。
不知各位大大有何高見?
我還陪伴她去醫院掛急診,照X光
歐巴桑左手手挽骨折、右手肩膀也有骨折
前天晚上8點半搞到11點
事發當天有打電話到警局備案了
約好隔天下午6點做筆錄,昨天跟里長陪同去派出所
和對方溝通,都已經都有告知警察與里長事發經過。
警察與里長的意思是看我們要不要私下和解
和解的話~一定是白紙黑字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