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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卡債族上街頭抗議

15% 年利拿來救急算不高了
沒有銀行的年利15%
變成地下錢莊的月利30%,年利360%
連抗議的機會都沒有

何況很多卡債族不只不想還利息
連本金都不想還

ccho2004 wrote:
我認為不能像你這樣說, 當然卡債族也必須是有借有還.
從我周遭卡債朋友來看, 幾乎都是銀行逼的卡債族喘不過氣.
我曾經幫忙他們與銀行協調, 受到冷眼對待. 甚至有銀行拒絕協調, 我這個朋友的卡債幾乎都是被銀行利滾利滾出來的. 並不全然就是借那麼多, 還好現在已經還清了.
我一直認為銀行有責任在信用卡持有人審核需更加嚴格, 若胡亂發卡, 最後造成呆帳, 銀行也有責任承擔. 這是企業風險. 如我朋友為例, 月薪只有25000元的人, 為何銀行可以同意讓他借款累積到60萬左右? 以15%利率, 扣掉基本生活費他跟本還不完. 後來還滾到80多萬. 部份銀行還不肯放過. 不願意協商直到法院介入.
從這件事後, 很多銀行被我列為拒絕往來戶. 奉勸現在的年輕人, 不要太相信銀行. 因為他們也是營利單位,
會想辦法從你這邊挖錢,卡債族就是最好的例子.


銀行有拿著刀 叫你朋友非借不可?
銀行有合約 有題到還不出錢 可以不用還?
借錢之前 沒有想清楚
借下去 爽到了之後
還不出錢 才再哇哇叫
怪誰?
願意協調 不管談的條件如何
已經是給了很大的誠意了
不然 銀行根本連理 都不用理
一切照合約
不然 簽合約 是簽爽的喔

應該立法 還不出錢的
要服勞務替代役
錢 由這役期抵

目前怎麼看
都是借錢的想甩賴 看能不能不用還 或少還
太可惡了
看看那些去地下錢莊借的
有幾個敢靠腰
先抓去扁幾頓 再說
講那麼多沒有比較正義啦
欠銀行的
還不起就別還了
這是我最常跟那些卡債族講的
這沒什麼好值得同情了......
銀行業也犯賤!
明知道這個人沒工作還就學當中,或收入沒有到一個水準...就核卡!?

活該死好
哥哥很給力 wrote:
剛看到新聞昨天有卡債族上街頭抗議 高喊 救救卡債族
自救會提出三點訴求:
一、應由客觀公正第三人調解債務,取代銀行間不對等的協商。
二、清算案件以免責為原則,浪費奢侈金額須佔債務半數才不免責。
三、本金只要償還一定成數,或以六年還清收入扣掉生活必要支出後的四年餘額,就應免責。
.

1.同意
2.紅字部分,如何認定『浪費奢侈金額』?
3.本金需要100%償還吧!卡債族們問問自己,朋友跟你借100萬,你願意朋友只還『一定成數』嘛?如果願意,那卡債族再去借1百萬,我跟你借,馬上還你80萬(我馬上現賺20萬)

2.3真是可笑的訴求~

哥哥很給力 wrote:
剛看到新聞昨天有卡債...(恕刪)


新聞說有80萬人卡債族
要求國會修法
試問國會是要80萬人的選票...還是剩下非卡債族的選票
而且又要不還本金
這麼爽喔~~

那大家都去刷爆就好了~~

過度消費又怪東怪西的....沒人拿刀叫你借錢
欠錢就要還~~別怪政府..別怪銀行

利率20%以下都是合法的~~說15%的利率很高...別笑死人了

別忘了...18%事件...都不可能解決了...還15%咧~~
哥哥很給力 wrote:
剛看到新聞昨天有卡債...(恕刪)


講一個身邊朋友的案例,

我那個朋友, 常年在大陸走跳。

夢想著可以在大陸經商致畐, 但又沒有錢. 到處跟人借錢

我就被借了5萬, 快二年了還沒還.

其實我跟他還不錯, 他最近回台灣的時候我們有見面

那一次. 他就是到處跟銀行借錢.

而且還將信用卡全部的額度拿來買黃金, 放在家裡, 然後就去大陸做生意

打算卡費不繳了. 放給他爛. 反正銀行也找不到他. 他名下也沒財產

之前跟銀行貸款, 之前都有在還. 那時候也是說不繳了. 反正他以後都要在大陸發展
媽的,

周遭一些朋友,
收入有限,
但整天買名牌,上高級餐廳吃飯,跑趴,

我在想,錢從哪裡來??
不是被包養,就是刷卡養債...

還有臉來炫耀又買了甚麼balabala....
還敢在FB上打卡,去了哪些高級餐廳,跑了哪些趴,

去死一死啦,
哥哥很給力 wrote:
剛看到新聞昨天有卡債...(恕刪)


我是覺得要用個案處理
有些卡債是因為用在家庭支出才會去借
或是生活困難過不下去的那種
但如果是借錢來買名牌吃喝玩樂
自作孽不可活~活該吃x吧

bvmbmb wrote: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台灣教育越來越失敗、恐龍家長與學生越來越多的原因,也是因為臉皮夠厚、敢爭、敢講、敢做啊!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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