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Kuo wrote:義美公司委任律師、也是前縣府環保局長陳麗玲表示,義美卅二年前在蘆竹鄉設廠,當時因行政失誤,將工業用地誤劃為河川地,義美並沒有占據河川地。 有從事過土地開發業務的人都知道早期地政人員的疏失是很平常的事情而且原本張三做錯的交接的李四也會將錯就錯以前的公務員真的就是這樣不要懷疑通常錯誤在幾十年後被挖出來早就已經是沒辦法收拾的殘局這真的是很常發生的事32年前,一定是錯的好不好
tetjk wrote:找塊合法的土地再蓋廠房就好了...如果因為利用非法的土地及喊出退出台灣的口號來要脅政府,實在不是一個守法有制度的公司應該做的!...(恕刪) 原本就是合法的土地,是公家機關的製圖人員犯錯畫錯,不認錯還強制執行拆除,根本就不把老百姓放眼裡,(有沒暗中 勒索 紅包本人不清楚)會說出退出台灣事情不單純,尤其是這樣一個世界知名的食品公司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