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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卡到底該不該註記愛滋病 ?

一個愛滋病患的養成是很簡單的...
例如共用針頭、不當性關係、體液傳染......

一個頂尖的外科醫生(尤其是器官移植)的養成是很難的...
7年醫學生、外科醫師住院N年、主治醫師N年、器官移植專科N年...

如果為了保護所謂的"隱私",
而害了優秀的醫療人員,

吶那個所謂的"隱私",
就讓它曝光還是比較好吧...
白天醫人晚上醫車,真愜意的生活啊。
我贊成註記在IC健保卡裡面

直到AIDS可以透過醫療方式完全根治的那一天為止

提供醫療服務醫務人員應盡的責任

AIDS的患者也有義務讓與他接觸的人知道他是AIDS患者的責任

這兩個是不衝突的
\( ̄︶ ̄)>...

自己不愛惜還要人家尊重哪有這樣的道理

而那些因為醫療疏失而傳染的病人,更因該以切身經歷來去說明這事提醒大眾
不然還是跟那些人一樣,知道自己有一定的危險卻不表明
到處充滿高學歷的智障....
贊成
andy2000a wrote:
健保卡註記愛滋 醫師...(恕刪)

sony9 wrote:
我贊成所有病例都該記載在晶片卡上
)




我也這麼認為!+1
該註記,加一票

讓醫護人員知道,很重要,(因為他們工作風險比一般人大很多)

反正一般人也不會知道,對隱私的影響應該不大!!
需要+1
反正這個只有醫護人員知道~
如果怕愛滋病患的病歷
洩漏的話,就加碼吧-.-
例如罰錢或者抓去關
建議更新健保卡,使之可因應不同情況讀取不同資料

只有在會有傳染風險的治療方法中,才可以讀出有無感染的資料
一般看病場合並不會傳染愛滋病
而且愛滋病毒很脆弱,一離開人體很快就會死亡
試想看個感冒,護士就知道有愛滋病
難保護士不會施以特別對待,這是會讓病友感到不舒服的

認同
ace1253 wrote:
試問全台灣有多少民眾身為帶原而不自知,最重要的還是醫護人員守住該守住的防線吧...(恕刪)



看了前幾篇的回應
什麼"使用過的器具",那本來就應該徹底消毒
不然你問醫師這消毒了沒?他回你,怕什麼?上一個又沒愛滋病
這樣你就安心使用了嗎?

皮很丘 wrote:
在台灣,壞人的人權遠比守法好國民的人權高級

為什麼病友變成壞人

andy2000a wrote:
我是贊成
1. 一般人跟本沒法讀 健保卡資料
2. 醫護人員有知的權利吧 ..

贊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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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為一人隱私,而害了群眾的安全
我不認同這一種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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