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ris2344 wrote:...照規定做事被幹譙不照規定做事又被幹譙...(恕刪) ~如果是別人忘了晚了一天而承辦放給他過,旁人會幹譙公務員~如果是自己忘了晚了一天而承辦不放給自己過,自己會幹譙公務員~反正公務員就是活該被人幹譙的就對了~
odie807 wrote:一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對於一個失業的小老百姓有多重要!...(恕刪) 你說對了,我們的政府的確不是太有錢所以至少讓自己不要成為社會的負擔錢可以用在更需要的人身上政府的失業補助金也只是救急不救窮如果家庭經濟不是太好,更應想辦法努力找工作連7天的期限都能錯過,想必也不是太在乎沒工作很多失業的人在領失業補助金時都是抱著反正有補助金,等領到不能領時再去找工作吧這種心態要不得
離題一下非自願失業身份領取的失業給付是我們有工作時每月繳交勞保費用時裡頭一部份的就業保險專項給付是原來我們廣大勞工預繳的錢先存在勞保基金裡等勞工遭遇非自願失業或被資遣時的緊急臨時生活保障只要符合條件的失業勞工都有資格申請因為那原本就是所有參加勞保勞工先繳的錢絕不是政府施捨的救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