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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外勞破40萬人 創新高" 之公司開始裁撤人力




卡繆 wrote:
我是贊成外勞薪資要脫勾, 只是要有配套
第一: 有配套的薪資脫勾
EX: 假設雇主申報給外勞的薪資是:18000, 應分為兩部份, 其中外勞實領為10000(或者其他數字, 應參酌周遭國家外勞的平均所得定之), 18000-10000所餘下的是應該付給政府的規費(社會安定基金, 就業輔導基金, what else....叫啥名字都可以, 反正是用來作為給付引進外勞的相關社會成本)
這樣才不會被不當的仲介業者抽頭, 目前的人力仲介實在抽很大, 並且有財源可以作為勞動力排擠的社會福利

第二:自由來去
外勞實際薪資與周遭國家差不多時, 可開放外勞自由來去, 由市場機制自行決定
避免無良雇主剝削外勞, 還自稱人權立國咧



我的看法不太一樣, 我主張立法規定"外勞最低薪資六萬元", 所有工作價值不到六萬元的工作統統不准請外勞,
這樣不僅保障中下層藍白領勞工的工作權, 而且也保障資方雇用高級專業外籍員工的權利. 至於有些人需要的
家庭幫傭或看護, 這些外勞人力需求應由政府"相同薪水統一雇用", 再分配給需要的家庭, 把這些家庭外勞的工作內容鎖定在家庭中, 不讓雇主有機會叫她們去從事其他工作. 只要雇主犯規 , 外勞馬上可以舉報要求分發到其他家庭去, 而不用為薪水委曲求全, 如果外勞不舉發, 被抓到就立刻送回母國~~~~~這樣才能切斷外勞跟本勞搶工作的問題.

fisheries wrote:
醫師本就不是勞基法保障的勞工


重點不是勞基法, 而是你去公立醫院時, 可能看病的是"打工族醫生"而不是"公務員醫生"....

如果連公立醫院都帶頭搞血汗醫生制度, 難怪民間公司更是理直氣壯~~~
HappyDavid wrote:
我的看法不太一樣, 我主張立法規定"外勞最低薪資六萬元", 所有工作價值不到六萬元的工作統統不准請外勞 ...(恕刪)


這樣也可以避免被人權團體正義之士批評台灣是個低薪虐待外勞的地方

rukawa1 wrote:
不可被取代....
你如果是老闆你會想有這種員工嗎?...(恕刪)


功高震主,老闆很忌諱這種員工的,把這種員工當內賊,覺得一旦不和,就會在對面開店面跟你對打,不然就是栽培後被對手公司挖角

HappyDavid wrote:
重點不是勞基法, 而是你去公立醫院時, 可能看病的是"打工族醫生"而不是"公務員醫生"....

如果連公立醫院都帶頭搞血汗醫生制度, 難怪民間公司更是理直氣壯~~~...(恕刪)


醫師/醫學生有嚴格的總量管制
且國考醫師執照可直接佔缺轉公職(例.公立醫院醫師職缺)
基本上台灣沒有啥"血汗醫師"這一回事.
使用圖片:
上傳的圖片會在這裡顯示

fisheries wrote:
基本上台灣沒有啥"血汗醫師"這一回事.)

所以之前過勞死的醫師跟實習醫師都是因為身體不好?????

Shuuta wrote:
幹嘛自問自答,然後答...(恕刪)



嚴格來說,我只是個賣唱的

Mr. LaBa wrote:
不能說,很可怕! 說...(恕刪)


我還是覺得 能盡點棉薄之力 就可以囉

量力而為

成功就當作是做功德....避免一個家庭破碎
我是台灣牛 人生很美好,快樂在其中,要學會尋找!

yangwuu wrote:
eps 每年賺一半股...(恕刪)


我想應該會被他的工會搞死吧

國營事業 大家都在看

有樣學樣 但都只學它的偷雞摸狗

我是台灣牛 人生很美好,快樂在其中,要學會尋找!

HappyDavid wrote:
我的看法不太一樣, ...(恕刪)


這個想法 和數字是怎麼來的

我很想了解一下

可否賜教

我是台灣牛 人生很美好,快樂在其中,要學會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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