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xyz wrote:
我說了為什麼要扯雲林...(恕刪)
所以我改寄蘇縣長辦公室啊!
看我多勇於認錯。
還有網路上的發言是公開言論,轉寄是正常行為。只要我有引申發言人的資料而不據為己有,你是無法告我侵權的。更何況恐嚇,我有說要對你怎麼樣嗎?只是介紹你給蘇縣長認識一下,說不定你有機會當她面說說你的不滿。是你自己莫名其妙害怕吧!
小朋友,要嚇人再多學學吧!不要逼我這個善良的人真的寄出去。
建議你,發言末端加個"?",你會安全很多。
補充>
哇塞,我被黑了!要樓主小心法律問題還倍如此對待。真的給它寄出去。
再補充>
雲林縣長辦公室將儘快上網說明,預知真相如何,且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