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fa2010 wrote:基本上我是正面看待-...(恕刪) 你想太多了......現在這些號稱"廉政鼠"的人..原本就是各政風單位的人...現在不過是..."換個辦公桌"辦公.....有官大家坐.有官大家升.有貪大家.....以前做不到..現在一樣做不到.....換張桌子就變超人嗎???????以前做不到..現在一樣做不到.....換張桌子就變超人嗎???????以前做不到..現在一樣做不到.....換張桌子就變超人嗎???????
如果以公務體系,扣除職務不會有機會貪汙的我想,不清廉的應該應該佔全部公務員1成以下只要少數的老鼠屎,就可以弄壞一鍋粥我相信大多數公務員都是好的,所以不要亂罵 好嗎我相信,各位在民間職場上周邊有問題的同業或同事, 比例也不少, 你有檢舉嗎?說別人 看看自己!!我們需要的 是要想辦法挖出那些老鼠屎~~
prefa2010 wrote:基本上我是正面看待-...(恕刪) 廉政署要有作為,就要先辦這三個大咖案子~三中案,國發院案,台北捷運文湖線追加預算到700多億,這三個案子至少都是動輒百億的大案子啦~希望廉政署不要只打蒼蠅,不打老虎,不要有顏色區分,不要一套制度兩套標準,更不要被看出出~~
prefa2010 wrote:很多形式的貪污, 都是用刁的即使是正常廠商, 也會被刁到明明可以驗收, 該收受...就是東挑西挑搞了半天是要......#$#%%...(恕刪) 正確現在公務員精的跟猴一樣違法的,你送再多一樣不讓你過會被刁的,一定是可以過關的就看你想早點過,還是有錢有閒跟他耗
為何辦[賄賂]只限於[公家機關], 私人企業不受理??為何透過白手套(非公職)收受賄款, 經常因無對價, 無法偵辦下去??這個廉政署, 歸行政院管轄嗎? 這樣的層級, 會不會一天到晚跟調查局/警政署/海巡, 爭功諉過??對照香港的ICAC, 我對於廉政署.......實在不敢寄予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