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現在警察的態度,真的是已經不抱太高的期望,有次我姐在後巷被人襲擊,還好她大叫讓那個人跑掉,人則變成單眼熊貓,在驗傷後到派出報案,結果看到警察只寫在筆記本,後來覺得不妥打110報案,結果來了二個警察,氣沖沖的說誰叫你去報案的,一副興師問罪的樣子~~~~當時真的被嚇到~~~另外有次家的鐵捲門被撬開,還好這過程發出的聲音把我驚醒,人就下樓去看,看到門被撬開真的嚇一跳,趕緊打110報警,很快,不到五分鐘就有警察來了~~~(這值得鼓勵)然後就問:有沒有什麼損失,答曰:沒,因為小偷來不及進來,再問:有沒有看到,再答:沒有,只有聽到機車發動的聲音,然後這位人民保姆就說:沒有財物損失、沒有看到人,你要我怎麼辦呀~~~總不會要我自己冒著生命危險抓到人讓他請功吧~~~
jp8415 wrote:印象中似乎已改單一窗...(恕刪) 說到這 我以前也是機車遺失去附近派出所報案 結果失竊的地方是另一個轄區管轄所以要到另一家報案不過此派出所警察不錯 講話有禮貌 倒茶主動提出開警車送我過去到另一個派出所報案(呵呵人生中第一次坐警車)但是到了另一家派出所 人都不在 報個案等了一個小時後來警察受理詢問失竊地址內容又一副問犯人的態度我直接就說我是報案又不是偷車被抓何必要接受你這樣態度雖然這兩家警察局都在附近可是裡面所呈現出的氣氛態度感受很兩極所以還是要看情況 有好有壞不能以偏蓋全
william.liang wrote:後來警察受理詢問失竊地址內容又一副問犯人的態度我直接就說我是報案又不是偷車被抓何必要接受你這樣態度...(恕刪) 唉~~~小弟也有慘痛的經驗…!小弟是汽車被偷…報案時說了好幾次:停在停車格之中不見的!警察還是一直質問我是不是停紅線、黃線、並排…然後下一步就是懷疑我有沒有貸款、欠債…小弟現在只有房貸,繳款也絕對正常,其他完全正常,說了好幾次警察還是不相信的問:你確定嗎?堅持到最後還懷疑我有沒有喝酒、忘記自己停哪裏…我是來報案的,卻感覺是被抓到的小偷在被審問一樣!只好安慰自己:警察也是好意在提醒而已…
可能是因為駕駛都沒受傷所以才會區分管轄權,警察也有權力界線的超過管轄範圍要越區辦案要跟對方打招呼的並不是說他要越區就可以越區的 所以警察的做法也沒錯啦就像同家公司 要到不同部分辦事查資料也要打聲招呼不是嗎?如果如入無人之地 那該管區的主管臉往哪擺?大家都知道做事第一 但很多人情事故不顧慮也不行
matt0603 wrote:講到這邊又想到......(恕刪) 不知道該稱大大還是同學但就我們所學其實國家公園夜間是不鼓勵民眾上去的國家公園是保育及保留區的一種而要做到好的保育首重減低人為干擾所以才會沒設路燈(路燈~道路都是人為干擾)以國家公園的立場在必要時候減低民眾上山的意願是很重要的台灣不像美國下午五點就把公園大門關起來而美國又是公園內全無路燈的所以必須製造一些些的不便畢竟換個角度想想當你呼呼大睡的時候一台機車從你旁邊呼嘯而過你有何感覺所以啦~別常常去跑~雖然我也會去跑~
相同的情形我也遇過一次,有一次在高雄愛河附近散步,有位女騎士不知道怎樣騎車去撞中正橋橋墩,撞倒後就昏迷了,沒有外傷但動也不動的,於是拿起手機連絡消防單位。接通之後告知狀況與地點,並告訴對方事故發生地點前兩百公尺剛好是前金消防分隊,叫她們從那邊派車來會比較快,對方則問我事故發生地點過橋了沒? 我回答:沒有 在橋墩旁對方竟然回答:沒過橋~是屬於哈瑪興分隊的 要從那邊派車(離事故地點約三~四公里)當時我一直重複,傷者已經昏迷,直接從前金消防分隊過來不用兩分鐘,從哈瑪興那邊過來,至少十分鐘以上,這樣不是比較慢?但對方回答我,這是行政劃分的問題,所以沒有辦法,我當時很生氣的說~那是要我把傷者檯過橋你們才肯載是不是?他們則說,沒用的要看事故發收地點,還叫我不要亂移動傷者(這點我當然知道)之後沒辦法,掛上電話之後救護車約十多分鐘後才到達我家附近還發生過不肖警察,為了抓毒梟,搶功不成,硬是把錯怪在線民頭上,然後在大廳廣眾之下,直接指責線民,使得線民身分曝光,結果毒梟要找線民報復,但也還好毒梟早一步落網,才沒有什麼悲劇發生。但現在整的地區都知道他是線民,他以後日子也不好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