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_pearl wrote:之前在學校聽演講是說...(恕刪) 未滿二十歲的話 由於監護權都還在父母手中~會用民法的妨礙家庭去告....比如 子女因另一方 長期脫離家庭...會造成非和諧狀態....這是印象中所及~ 還得請了解的人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