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4 wrote:
老婆懷孕5個多月了其...(恕刪)
預料中的事情,當一堆人先入為主的認為老人優先該讓時,其他同樣需要的人相對的就會被剝奪使用的權利。
為何,因為您不是老人,您無法第一眼讓人認出來您需要座位,所以捷運局才會搞個愛心貼紙。
難道,今天需要座位,還要掛個牌子寫我懷孕或我開完刀有隱疾?
悲哀阿,過度延伸博愛座的下場,就是變成博愛座上的人互相去搶而已。
miltonwsm75 wrote:
我只讓座給孕婦以及帶...(恕刪)
kate2009 wrote:
P.S.我懷孕一直到6個月後,坐捷運才有人讓座耶~ 我說不用,我站著就好,還是有善心人士搶著讓座給我!
(因為6個月前,我肚子也很小,人家真的不確定我是否懷孕呢. 自己坐在博愛座,有時都會被投以異樣的眼光呢.SO,我只好把孕婦手冊拿出來翻閱.這樣人家就不會有啥不友善的眼光了.)
.....(恕刪)
miwabear wrote:
有告知對方自己有孕在身嗎?
有告知情形下應該不至於會強迫讓座吧。
所以應該對方也不是故意的。
不知者不怪罪...(恕刪)
bis0815 wrote:
可以向站務人員要
博愛貼紙
貼在胸前...(恕刪)
AJPTAYLOR wrote:
不知道在抱怨什麼啊
如果懷孕五個月別人看不出來
會請她起來讓座也是剛好而已吧
問題出在你老婆自己都沒承認自己是孕婦了
有需要應該要講一下吧...(恕刪)
獅王動力 wrote:
版大,為何你不開車載你老婆上下班呢?...(恕刪)
sheing3003 wrote:
我覺得這篇要討論的是
為什麼你老婆懷孕5個月你還讓她自己坐公車上班...(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