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press626 wrote:
筆誤...改謝指正...(恕刪)
還是會有問題
首先,原算式其實就已經把兩個集合的元素項目的關係先假好,計算的結果只是把這個假設還原而已
原算式先假設有一個範圍N,然後假設A集合在範圍N有N個元素,然後B集合在範圍N有2n+1
但問題是理論在那裡?
以樓主的正整數和整數的問題來看
假設N=5
正整數集合{1,2,3,4,5}
整數集合{-5,-4,-3,-2,-1,0,1,2,3,4,5}
以此為基礎自然得出近乎1:2的結果
但問題是,這樣定義沒有基礎,而且一開始就已經把兩者的關係決定,再算下去只是把假設還原而已
舉例子、我可不可以定義
假設N=5
正整數集合{1,2,3,4,5}
整數集合{-2,-1,0,1,2}
以此為基礎自然得出1:1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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