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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官殉職慰問金 判父母不能分~


郵筒 wrote:
不孝跟愛老公是兩回事



我的意思是
說古妻不孝的人
應該不會把古妻愛老公的事說出來吧
應該只會講對古妻不利的事啦
tinvansiwa wrote:
首先對那位飛官~RI...(恕刪)

如果父母分, 是有問題在
因為父母這筆錢, 不只自己用, 甚至分到好處的還有父母的兒女(有些人還是會向年老父母挖錢)
這個飛官死了, 以後她的老婆小孩肯定不好過了, 但如果錢還要間接給兄弟姊妹從父母拿, 是真的不合理


但是如果媳婦拿到這筆錢, 就是小孩與她的生活費
不過如果父母沒人養, 倒是可以一起住, 也不用分了

A Pink, Hello Venus
說實在的 發生這種事情 所有的親友都會哀傷

但是今天古少校的家人只是想要爭口氣

這個媳婦 從來不去看公婆 過年也都只是回娘家

如果古少校的家人有虧待這個媳婦 我也沒啥好說

但只是因為這個媳婦 嫌夫家 " 窮 " ~~~~ !!!!

覺得古少校會被家人拖累

要不是古家兩老含辛茹苦的拉拔教育古少校長大

那個女人是可以嫁給誰 ...

於是倆老放下身段不說 過年親自下去台中找兒子吃飯不說

連想看孫子一面都不成 寄過去的禮物還被女方娘家拒收 ~~~ !!!

想養 根本不可能 ... 這樣說起來 是誰沒誠意


從發生事情之後 女方娘家的態度更是莫名奇妙

你可以說古少校遺留下來的東西是媳婦的

但是女方娘家說是他們家的 在怎麼樣也不能那麼的跋扈

連古少校的同事們都對女方娘家的所作所為搖頭嘆息


對於古爸爸古媽媽來說 古少校是他們的獨子 是他們的血脈

就算有再多錢 也比不上一個好兒子

所以現實的是誰 ...


不好意思 話說的重了些

但這只是身為一個知道真相的朋友應盡的義務

並不是要爭誰對誰錯 而是把事實用良心給訴說出來

也對不起古爸爸 古媽媽 古蜜

我不會再多嘴說起你們的傷心事了 抱歉

最後謝謝大家 請原諒我的直話直說


不過說實在的 我們做朋友的也知道在法律上是贏不了的

但是我們絕對是以道德面來譴責

就事論事 錢可以歸她 小孩不給公婆看也沒輒

但是這種不孝的行徑 實在無法一並帶過

郵筒 wrote:
不孝跟愛老公是兩回事...(恕刪)

+1

而且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如同教材內所講的值得孝順......
這個世界特例太多了、不要過渡強用自己以井窺天的態度去評斷~

David-Kuo wrote:
這個世界特例太多了、不要過渡強用自己以井窺天的態度去評斷~


個人認為
用特例來評斷
才是偏激的做法
shu_shyan wrote:
這位大大說的是 可你不知道的是
古家家境確實不算富裕
讓古賓去讀軍校也是古賓父母心中的一個不捨
好不容易看著自己唯一的兒子苦了過來出人頭地
卻發生了這件事
對兩老來說到現在都還沒辦法接受
自從這事發生以後 對古家來說已有太多的不甘了
從到現在軍方還是說不清出事事由
從到限在古賓大部分的遺體還是遺留在大海
從出事後媳婦的不聞不問
到現在兩老連孫女一眼都看不到
這官司要爭的不是錢 是一口氣


的確古家與媳婦的關係一直是不融洽
很多事情我們身為親友才知道
但我並不想在這討論些什麼
因為畢竟怎麼說也只是我門單方面的說法
只是我也希望各位只能靠著報章雜誌了解事情的人
不要妄下斷辭
你只花幾秒鐘打出來的心得
對當事的親友來說
可能是要花好幾天才能止息的傷痛

就讓這事隨著官司的結束告一段落吧

...(恕刪)

就前面看到的幾點事實來釐清一下

1、飛官死很久了、死時妻子懷孕才三個月、現在小孩都兩歲了、所以至少相隔三年
(懷孕七個月外加兩歲跟零頭)

2、接上題:兒子死了三年、這中間古家老父母因為很多事情無法接受、又不甘心、對待媳婦的態度會很好嗎?

3、尤其古飛官是獨子、古父母絕對會有兒子被媳婦搶走的婆媳問題.....

4、又因為古飛官是軍旅生涯、絕對很少在家.....所以媳婦跟公婆少了老公的磨合、問題一定很多


結論、獨子、又是經常不在家的飛官、這個媳婦面對公婆一定有很多問題
個人覺得講好聽是各打二十大板、但是古家老父母本身自己也該多檢討.....
試想:
媳婦都嫁到你家、你兒子死時才剛懷孕、他都願意忍下來把小孩生了
如果他真得自私、就把小孩打掉....你們古家就此絕後、她也能另外追尋第二春
結果他選擇把小孩生下來,這種勇氣跟壓力絕對比你失去兒子大!
因為他失去的是最愛的老公跟小孩的爹還有經濟支柱!
結果你們還能搞到這樣、可見得公婆問題絕對是比較大的主因~
怪了

tt7662001

shu_shyan

今天註冊??

0.0 我不會看ip
不知是否跟 rossitruth一樣~

tt7662001 wrote:
說實在的 發生這種事...(恕刪)


這些都是家務事
真假只有當事人知道
鄰人友人尚且未必知曉全貌
外人又何從置喙?
法官當然也只能按法條判

我只是覺得在法律上
古少校已經成人且結婚有自己家庭
原生家庭的權利主張本來就要退居第二位了

不管古太太在古家二老與親友眼中有多少不是
她是古少校的合法配偶
嚴格講起來父母已經拿太多了



破鞋子 wrote:
怪了tt766200...(恕刪)


tt7662001

shu_shyan

一個IP

oviraptor wrote:
不管古太太在古家二老與親友眼中有多少不是
她是古少校的合法配偶
嚴格講起來父母已經拿太多了
...(恕刪)

正解!

不過也不用擔心、古父古母一脈單傳
除非亂揮霍!不然他們身後的一切、也是歸孫子所有~
假設孫子當時尚未成年、結果還是監護人媳婦整碗朋去.......

所以囉!大家當成茶餘飯後的新聞看看!
重要的是!死者已矣!活著的不要過渡傷痛!攜手走出陰霾比較重要!
兩年、三年可能不夠、也許再過幾年他們會看開了!畢竟血濃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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