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你所陳訴的事情都是你「有意」的情況下做的,的確是有太超過了點啦!不過你妹知道你有精神方面疾病又這樣搞,也太白目了!你爸媽竟然還答應你妹向你要賠償金這也太誇張了點...不然你賠完錢之後,就以「我有精神方面疾病,無法好好工作」為由就辭職然後後一天到晚賴在家裡混吃等......等家人受不了啊看他們是要讓你好好工作,還是要認命養你!話說,你也可以找個正常班來上啦!
spc1021 wrote:各位大大好 , 在下...(恕刪) 心智薄弱的人總喜歡用患有所謂憂鬱症當幌子,你看過狗有憂鬱症嗎?你看過狗會無故發神經嗎?神經病怎麼醫照樣還是神經病,家人必須放棄這類人才能得到解脫與安寧,讓他自生自滅、愛死那兒死哪兒去,才是正確的方向,婦人之仁只會換來無窮無盡的悲哀!神經病與吸毒的毒蟲是有同質性的,放棄「笑a」正常人才有春天!
spc1021 wrote:各位大大好 , 在下...(恕刪) 首先~你一開始先拿球棒嚇唬她,你就不對了,很倒楣的是,居然因而導致對方流血!!所以不管你是否屬於過失或不當,你絕對都是站不住腳的。總之~!她要是這樣一直不講理(不懂互相體諒),你就班出去住吧,反正只要你有工作(穩定),可以在外面租小套房,過自己要過生活,何樂而不為呢?無法改變環境.只好改變自己了。~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