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gling9944 wrote:
民意代表叫做張富。0910-262964...(恕刪)
是這位嗎???



張 富 代表
經歷:
1.大安獅子會顧問。
2.八德山岳會顧問。
3.風神影視傳播公司負責人。
4.八德張廖簡宗親會理事。
5.山峰國際同際會。
6.大湳指玄宮委員。
7.大安垃圾場管理委員會委員。
8.大安國小家長會顧問。
9.大安、大發、大湳里巡守隊顧問。
10.八德客家協會。
11.八德聖安宮顧問。
從政抱負:
1.爭取鄰長補助金每月二千元。
2.監督及爭取大安垃圾場週邊環境改善及回饋補助。
3.徹底監督華映公司週邊污染及公安。
4.配合各巡守隊確保婦幼安全,爭取各巡守隊福利。
5.爭取免費市民公車。
6.確實監督市政、預算,看緊人民荷包。
先告肇事者過失傷害,再告民代公然侮辱,一般調解委員會都是在區公所裡,都會有錄影存證,至少他不敢賴說他沒有去,要是調解委員不作證或是做偽證,事後再連他一起告。如果他罵的聲音夠大,其實在旁邊調解的人應該也都聽的到,到時沒人承認的話,就向法院聲請傳喚證人(當天有去調解的人跟委員)。
另外依鄉鎮市調解條例,裡面並未禁止錄影或錄音,除非公所內另有規定,通常是沒有。而委員的遴選,通常是要求具有法律知識、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推薦。有些甚至是律師。要是對方是律師又不肯作證,你在上來01,我再告訴你用律師倫理規範去律師公會申訴要求撤銷對方律師資格,雖然不太可能成功,但是保證可以把他嚇個半死。
最後希望尊夫人一切平安,如果真的不幸,希望你能透過司法向這位民代討回公道。
重要是證據保全,建議如果有媒體跟你聯絡,可一起去警局報案,免得區公所的監視錄影帶也發生"靈異"事件。
順頌 安康
翻舊帳 wrote:
是這位嗎???張 富...(恕刪)
里長說民代是肇事者邀請的。
肇事者說民代是里長介紹的,她說他不熟。
很奇怪的是,肇事者穿的外套剛好是"八德張廖簡宗親會"的外套,
翻舊帳大大給的資料剛好又有"八德張廖簡宗親會理事",還真巧!
說不熟不認識,可能是匡騙我的。唉。
還沒開始調解前,我拿到的名片是--
市民代表、土地買賣、房屋仲介、康樂節目製作 張富
下面有手機、電話、傳真、服務處。
我沒時間查他的資料了,反正白白被罵髒話都罵了,現在腦袋空白了。
我要先出門去顧我老婆。
家裡一歲的小老虎吵著找媽媽了,幸好他還不會說DD,不然老婆聽到會哭死。
雖然微乎其微,但還是希望能聽到好消息。

附上一張車主FB的圖。(刺青若有雷同純屬巧合。)
看來被撞、被罵、被飆髒話、手殘廢只能怪自己是小老百姓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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