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人只會鼓動人家去做什麼,
那被鼓動的人去做了之後,公司要他滾蛋了...
煽動的人要養他全家嗎????看樣子不會
只會用激將法說:去告啊去告啊,為什麼不告?看你不敢......
告完之後,結果如何?該如何收拾?
是一種煽動和看熱鬧的心態吧


也是另一種形式的不負責任吧!
這個世界上的事情只有這樣的方式可以解決嗎????
我怎麼記得有一個叫勞工局還是勞檢所的單位????
如果我們不是身處於那種公司,
在慶幸自己算是幸運的同時,
就不能用憐憫的心情去看待正在受苦,
卻必須為了家庭悶聲苦撐的那些人,
為什麼要用那麼激進的態度,
去指責他們為什麼不爭取自己的權益!
難道就不能用言論的力量讓大家去注意這件事,
讓主管機關知道有人在關注,然後去執行公權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