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最特別之處就是很多有重大影響的罪行罰則都是無敵輕的例如職棒假球簽賭案, 一瞬間毀掉大多數球迷對於台灣職棒的長期信任感短期內根本難以重建....(例如我現在根本不想看台灣職棒)但判決卻是輕到爆表再說詐騙, 一本萬利, 還經常造成許多人家破人亡也害得社會大眾進行一般事務時, 為了防詐騙, 增加了很多規則與限制,可說整個生活方式都因為詐騙猖獗而改變了...相當不便,但抓到之後呢?? 判得有多輕我也不想講了...這次的事件, 影響範圍一樣難以估計簡直是無良到極點, 不把社會大眾的性命當一回事比恐怖份子還可怕可是想必在恐龍法官的邏輯跟人權團體的壓力下賴老闆應該可以全身而退吧
台灣食品中參入塑化劑的罪魁結果如下:1.罰錢沒再怕:因為不去繳,早已脫產,口袋空空2.坐牢沒再怕:因為關不怕,服刑二分之一,即可假釋,搞不好公司是用人頭開的,罰不到幕後老闆3.公司勒令停業:換個公司名稱,繼續營業報告完畢
Damien.P wrote:台灣食品中參入塑化劑的罪魁結果如下:1.罰錢沒再怕:因為不去繳,早已脫產,口袋空空2.坐牢沒再怕:因為關不怕,服刑二分之一,即可假釋,搞不好公司是用人頭開的,罰不到幕後老闆3.公司勒令停業:換個公司名稱,繼續營業報告完畢 可以把問題原料通通灌進這沒天良的混蛋肚子裡.